今年来,娄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执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坚持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积极推动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突出服务理念,提升柔性执法温度。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坚持有法可依,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符合《湖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当事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切实让执法由“重稽查”向“细服务”转变,受到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一致好评。推广说理式执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在执法文书制作上充分释法析理,说透法理、说明事理,杜绝简单机械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积极向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引导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今年以来,执法支队共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267起,把不罚“清单”落到实处,及时予以引导纠错,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
突出机制优化,提升柔性执法精度。娄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在执法监管中,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使开出的每一张“罚单”都能于法有理、于理有据,让柔性执法有“尺度”、服务企业有温度。截至目前,区交通执法大队共检查货运车辆4152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249台次,卸载货物5135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洒车辆11起;非现场检测超限数量(10%以上)1037台次,遮挡号牌、信息不全或无法匹配未识别车辆、外省抄告989台次;实际立案数量48台次,结案数48台次,立案率和结案率达100%;按照“一超四究”的相关规定,约谈问题企业18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1份,处罚货源企业4家,树立了执法为民的好形象。
突出宣传造势,提升柔性执法广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梳理行业内部常见问题,剖析投诉举报缘由,将典型案例变成法治公开课,教育引导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主动化解经营过程中的纠纷。交通执法大队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严格执法和柔性执法并重,与企业开展宣教活动2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3千余份。主流媒体及部门门户网站投稿宣传全区交通执法工作动态报道10余篇。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和行业美誉度明显提高,有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聚焦市场所需,立足执法所能,娄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笃行实干,积极探索交通执法新模式,以柔性执法为抓手,打出一套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既让群众感受到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又切实感受到交通执法队伍的服务温度,“温度”与“力度”相融共生,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内生动力,奋力当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路上的“开路先锋”。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区交通局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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