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人注意了
2020年度大病保险报销快截止啦
只要您是参加娄星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020年住院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9200元
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政策
来看具体细则
大病保险政策
参加娄星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9200元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政策。
具体标准:
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9200元后,分四段报销:
个人负担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
个人负担3万元至8万元(含)报销70%,
个人负担8万元至15万元(含)报销80%,
个人负担15万元以上报销90%。
如果您是建档立卡人员、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在普通参保人员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报销方式
在娄底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直接结算。
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需到区医保局窗口申报。
申报流程
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2020年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记录或出院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银行卡或直系家属银行卡到娄星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大厅进行申报,非本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
申报窗口:娄星区政务服务中心(娄底四中对面)二楼医保大厅13-14号城乡居民大病窗口
咨询电话:0738-8283955。
娄星区医疗保障局温馨提示:经清查,2020年尚有461名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费用483.5万元未进行申报(名单附后),请您在2021年3月31日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娄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8日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娄星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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