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破坏市容环境,损害身体健康,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整体危害很大。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向全市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娄底两区管控范围是娄星区、娄底经开区全域(除蛇形山镇、水洞底镇、双江乡),请全市公职人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落实政令的先锋,严格遵守当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严禁在禁燃管控区内购买、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督促家属共同落实禁燃行动。
二、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全市公职人员积极向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禁燃规定,争当志愿者,协助属地开展禁燃宣传,共同营造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争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全市公职人员加强监督、积极劝导。发现禁燃管控区内违规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拨打12345或110举报,形成全社会禁燃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和保障群众安全健康意义重大,请全市公职人员进一步提高站位,提升认识,争做模范,担当作为,携手共治共享美好家园,为建设文明生态娄底贡献积极力量!
娄底市生态环境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娄底市生态环境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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