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娄底市娄星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辞免(姓氏笔画为序)王颖林(女)、龙春芬(女)、付庆藩(女)、吕明江、朱德胜、刘卫来、李华、李育湘、李源(女)、肖义福、邹雄枫、周群义、胡洪文、柳鲜(女)、贺丹、贺若龙、彭国雄、彭群燕(女)、喻扬名、谢建群等20名同志政协娄底市娄星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同意增补(姓氏笔画为序)王长智、王毅、龙凯、宁如柏、成晓东、刘星星(女)、刘海峰、刘淑毅、李自强、肖连春、肖清贵、吴名坚、吴奇兵、吴荻(女)、赵毓辉、胡立平、胡献卿、钟明、聂静宇、黄文华、黄建平、梁文生、彭建敏、彭辉、曾勤勇、谢连华、谢彦、谭杰波等28名同志为政协娄底市娄星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政协娄底市娄星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郑磊
本文为娄星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