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
使用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助学的帮扶对象为符合深度、相对困难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即2024年新考上或在校就读,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
建档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1.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6000元/年/人;
2.困难职工子女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4000元/年/人。
建档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1.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5000元/年/人;
2.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的,救助标准为3000元/年/人。
活动程序
职工申报
1.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救助的,需填写《娄星区2024年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资金申请表》(附件1),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校成绩单、成绩截图、学校证明等。
2.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救助的,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办发〔2020〕26 号)规定先建档再帮扶。(附件2)
初审及公示
困难职工所在基层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建档困难职工的申请材料需按要求进行公示。
终审及救助
娄星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复审及资金发放等工作。按照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已接受其他单位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不进行重复救助。
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办发〔2020〕26号)的要求做好困难职工摸底和帮扶档案建设与动态管理,做到确保符合活动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都纳入到今年金秋助学帮扶范围。
2.各基层工会要指导好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户提出资助申请,坚持“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会申报审核责任制,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各基层工会要严把入户调查和公示公告关,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不得申报。
3.8月中下旬,全区要联动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金秋助学”活动。活动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庭的意愿,在受助学生自愿参加活动的前提下,尊重其心理感受和情感体验,传播社会正能量。
4.咨询电话:8230313,联系人:周双艳 杨妮娅
来源:娄星工会
作者:娄星工会
编辑: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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