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娄星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林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煌、聂永红、周红、彭海燕、王迎灿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庶舟,副区长王谦、于可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文辉等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宣讲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体组成人员要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始终把坚持人民至上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肩负起以根本政治制度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光荣使命。
会议审议通过《娄底市娄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听取对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医疗保障工作、乡村振兴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等5项工作的专项评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法制委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研究决定了娄星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日期。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来源:娄星融媒
作者:方丹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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