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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娄星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修复亲情暖人心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廖颖志 罗瑾瑜 编辑:肖慧 2022-09-22 17: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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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谐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过程中,采取柔性执法的工作思路,不仅将本案案款顺利执行到位,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且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修复了亲情关系,让司法的温情沁入人心。

2012年,戴某与丈夫卢某兵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两人约定,女儿卢煜某归母亲戴某抚养,卢某兵每年支付抚养费3万元,但被告仅支付一万元后,就未再支付。卢煜某遂向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娄星法院判决卢某兵支付女儿卢煜某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抚养费共计16万元,2021年9月份应支付的抚养费在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自2022年起,被告卢某兵按3万元每年支付抚养费给原告,方式为每年3月和9月各支付15000元,直至卢煜某大学毕业。判决生效后,卢某兵并未履行义务,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

该案于2022年8月3日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传统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卢某兵名下有房产、车辆以及足额的银行存款,并不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执行法官敏锐察觉到,本案另有缘由,如果仅是简单的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甚至一定程度上会激化矛盾,治标不治本。遂主动与被执行人卢某兵联系,了解本案来龙去脉,被执行人卢某兵表示其前妻戴某以女儿卢煜某读书学习为重等理由,不接受甚至是阻碍其当面或微信视频探视女儿,故导致卢某兵久久不愿履行义务。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决定将戴某与卢某兵共同约至法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双方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改变,更不能因父母双方的纠纷而忽略对未成年子女的关心关爱,母爱与父爱,都是儿女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同时,针对卢某兵提出的探视问题,法官提出可以给女儿卢煜某购买一个电话手表的建议,既不影响女儿卢煜某的学习,又可以随时可以联系女儿。在长达数小时的温情协调下,双方终于打开了心结,共同表示愿意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放下双方恩怨,被执行人卢某兵更是当场将16万元抚养费全部履行,本案至此顺利执行完毕。

面对此类案件,娄星法院会继续坚持案结并不等于事结的思维,不断探索新思路,注重案件法律效果的同时也兼顾法外亲情,力求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弘扬社会正能量。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廖颖志 罗瑾瑜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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