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为群众办实事】娄星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来源:娄星融媒 作者:罗都 丁宇洋 李奕 编辑:肖慧 2022-04-21 16:07:09
时刻新闻
—分享—

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这是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娄星区人民法院首次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将“家事”上升为“国事”,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图片3.png

2021年5月,被告人甲某、乙某、丙某(均为化名)共同商议将被害人丁某的手机搞到手,借助手机视频确定被害人的具体位置,在娄星区城区某地实施具体抢劫行为,抢劫手机后,几人将变卖手机的赃款瓜分。法院在审理被告人甲某涉嫌犯抢劫罪一案的过程中,对甲某的成长经历进行了法庭调查,了解到甲某系高中在校学生,因交友不慎,其监护人管教方式不当,未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最终导致甲某走向犯罪道路。庭审过程中,法官当庭对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甲某进行了法庭教育。

图片4.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法官决定向甲某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责令其监护人到区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法官强调,如违反法定义务,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将依法给予教育、训诫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护人保证,将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培养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该法院少年法庭未来将更加注重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家庭教育提供更加科学的指导和帮助,引导监护人营造和谐融洽的良好家庭环境。

来源:娄星融媒

作者:罗都 丁宇洋 李奕

编辑:肖慧

本文链接:https://www.ldlx.com/content/2022/04/21/1114544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娄星在线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