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发挥“哨点”作用,4月4日,副区长肖民海带队对娄星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来到心健站前大药房、千里红大药房、一品康大药房、平安大药房等十余家零售药店,重点检查药店“一测二戴三扫四查五报”管理情况,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情况,以及 “四类药品”信息上报情况。
每到一处,肖民海都认真查看药店人员的健康码信息,询问药店员工发现红码、黄码的处置流程,叮嘱药店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自身防护,仔细核验了药店近期“四类药品”的上报信息和电脑销售清单。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一品康大药房销售的部分“四类药品”未按疫情防控规定录入系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停业整改。
肖民海强调,药店是群众购买药品的重要渠道,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着“哨点”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和“四类药品”监管,确保无死角、全覆盖,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敏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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