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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娄星融媒 作者:区委巡察办 编辑:肖慧 2021-11-26 15:18:3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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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6日至6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老干部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7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深化认识,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压实责任,全面整改,在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会议,落实反馈意见,部署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中心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张莉任组长,邹坚、周慧任副组长,中心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娄星区老干部服务中心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交办问题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成立由张莉同志任组长,周慧同志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跟踪各项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

截至10月10日,巡察反馈的3类14项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情况”的整改。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未严格按学习计划开展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12月的中心组学习未按计划内容开展学习”的情况开展了自查,了解到2019年因为中心正在进行机构改革,中心班子“一正两副”的配置只有中心主任一人到位,两名副主任没有及时到位,严重影响了学习进度和效果。二是组织中心班子和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三是完善《2021年区老干部服务中心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时间节点整理好学习内容,开展好中心组学习。四是对照巡察反馈的情况对2021年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了查漏补缺。

(2)关于“学习流于形式,未注重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全年中心组学习记录不全,且没有发言记录”的情况进行自查,了解其中的缘由,在2021年的中心组学习中做到防微杜渐。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没有紧密结合单位及部门工作实际”等情况,结合实际重新进行学习,展开讨论。二是组织中心班子和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三是完善了本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前酝酿好研讨提纲和明确好发言对象,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时撰写学习心得、发言提纲43篇,及时巩固了学习成果。五是按月把党员干部参与学习情况计入党员积分管理,按季度进行通报。

2.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传达不到位”的问题。

(3)关于“中心没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进行传达学习。二是举一反三,对没有及时学习到位的中央、省、市老干部工作相关精神、指示及时进行强化学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老干部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纳入每年的学习计划。

3.关于“履行核心职能有弱项。”的问题。

(4)关于“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服务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老干部大学招生工作、老干部特困帮扶工作、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契机加强对基层老干部服务的指导,现已与区委组织部老干办做好对接,正在开展一次基层老干部工作问卷调研,随后也将结合调查结果撰写好调研报告,为区委部署全区老干部工作提供参考。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认真学习《娄底市娄星区老干部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让工作职责入心入脑。三是完善了本年度工作计划,已将协调全区老干部服务工作列入工作计划。

(5)关于“破解突出矛盾和难题的方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就老干部工作和老干部大学的工作向区属离退休干部进行了走访征求意见,目前已根据计划完成了老干部大学报名分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已在槐柳村特设广场舞试点班。二是向区委政府和市委老干部局书面报告了办学现状和存在的困难,正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场地、资金方面的支持。三是就老干部大学的拓宽场地、扩大招生等问题的解决,目前正利用学习强国和“三湘老干部e家”等网络学习平台学习相关经验。四是中心班子能主动向上级部门请教,并积极征求干部职工和老领导们的意见建议,从接受巡察至今,中心各项工作稳中向好发展,干部职工积极性明显增强。五是加大了对各涉老组织的指导力度,截止目前关工委、老科协、退休协会、书画协会、聊天室、门球协会都开展了大量活动,发挥了正能量。尤其是中心助力关工委不仅开展了“励志圆梦”、“金秋助学”两次大型助学活动,还在组织青少年进行党史教育中也倾尽全力,受到省、市、区领导的肯定,荣获“回溯百年薪火‘湘’传”全省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优秀组织奖;老科协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义诊、助学等活动,深受区委政府和百姓的好评。

(6)关于“积极引导老干部发挥余热还需持续发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印编好走访服务宣传手册,并在9月30日前开展完一轮老干部精准走访和意见建议征求。目前已做好整理汇总,向上级领导汇报了情况。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老干部聊天室”。由邵云霞同志具体负责“老干部聊天室”的日常服务工作,中心班子也会积极参与“聊天室”活动,及时引导老干部们为区委、政府及老干部工作献计献策。三是把“四必访”变成“经常访”,从年初至今共走访老干部534人,及时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20件,在做好日常走访工作的同时,中心还积极落实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到实处。目前中心已组织老干部参加了区委、政府召开的意见征求会、体检活动、钓鱼活动和重阳节观影等活动,各项生活待遇也能不打折扣的落实到位。尤其是针对老干部就医服务,与区人民医院共同建立24小时便民卡,提供接送服务;针对走访服务,编印精准服务手册,及时记录走访情况,并建立“一人一档”;在活动开展中,为有需求的老干部提供车接车送、扶上扶下的服务,收获了老领导们点赞和信任。精准有温度的服务,激发了老干部们参与娄星建设的热情,激发了正能量。如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征求会上,老干部们高度支持和配合,会前准备充分,建议意见专业又一针见血,得到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好评。四是加大各涉老组织的指导力度,助力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7)关于“集体决策制度未坚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班子主动认领责任,第一时间组织财务人员查找反馈问题的相关支付凭证和支付依据,并已召开会议对四笔资金进行研究,没有发现不符合政策的开支。二是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学习。通过学习,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明显提高。目前。对“三重一大”事项能坚持调查论证、会前酝酿、会上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规定。三是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学习了娄星纪通〔202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文件,通过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四是完善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并加大了对“三重一大”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宣传。利用班子会、干部职工会议分析解读“三重一大”制度和财政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主要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五是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的领导监督指导。

(8)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班子会上通报反馈意见,做好反思,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防微杜渐。二是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三是完善班子成员议事制度。四是已主动向组织部、派驻纪检组请教巡察整改事宜,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5.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9)关于“召开会议程序不到位,民主生活会把控不严。”的问题。

(10)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从2018年和2019年的民主生活反馈情况中吸取教训。中心班子认真学习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并在本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中做到会议程序到位,效果明显。二是在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中心能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提出书面请示并按照要求提前对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进行专题研究,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按步骤召开了会议并按要求原汁原味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报送好资料。三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做到客观公正、有针对性,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的问题。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传达省委书记许达哲主持召开的省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剖析检视、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范围,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并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监督。

(12)关于“引领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自主学习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已将2020 年新调入的2名人员“学习强国”单位列组也从原单位转入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同时对两名没及时开展学习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区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的通知》。三是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的督促力度,完善了制度,由分管领导兼管理员周慧同志负责抓落实,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将学习情况与日常考核挂钩。对积分为“0”的,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对表现优秀的奖励政治刊物读本。

(13)关于“新闻‘三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目前中心已按新闻“三审制度”要求开展新闻信息报送工作,实打实执行新闻“三审制度”。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的情况。”的整改。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

(14)关于“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次数在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了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了主体责任。本年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研究已超过4次。二是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三是完善《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四是进行了回头看,对资料台账进行查漏补缺。

(15)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比较模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完善制度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要求述职述廉中必须体现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由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三是加强对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举一反三,对2021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

8.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6)关于“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的同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次数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反馈及时整改,本年度做到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分管股室干部职工至少谈心谈话两次。二是对谈心谈话要求进行再次学习,谈心谈话做到常态化谈,达到沟通思想,相互提醒、指出不足、交流提高,提升自我,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对有职务调整、工作生活上有困难等情况必须开展谈心谈话。五是主动向派驻组织部纪检组报告谈心谈话情况。

(17)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抓的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2020年11月至今的考勤记录发现,缺失的部分考勤记录是因为期间考勤机老化严重,无法修理,导致部分考勤记录缺失。二是已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考勤、值班及请销假制度》,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规定执行。三是对有迟到、早退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办公室严格把关请假程序,按要求及时备勤。四是完善中心《考勤、值班及请销假制度》。五是严格按制度加强出勤、备勤管理,加强督查,落实“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汇总”。

9.关于“派驻监督的有效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8)关于“监督大部分是停留在开展作风建设和配合各级纪委监委组织的专项督查层面上,而自身主动开展的日常监督少,特别是紧盯关键领域的重点监督更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已在老干部服务中心接受巡察和巡察问题专项整改期间多次对老干部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指导。二是中心开展的大型活动也落实了接受派驻监督的制度要求。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9)关于“超标列支服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7年超标准列支“红心永向党,喜迎十九大”大型歌咏比赛服装费超额列支1600元的问题,4名参赛同志已将超额部分(每人400元)退还,并上缴区财政。二是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已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已转隶的,已将情况报告至其现有单位;相关人员已退休的,在支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职干部职工中起到了警示作用。四是加强财务监督力度,已主动对接纪检部门、财政部门和区总工会进行监督指导。

(20)关于“未按工会相关规定缴纳个人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已严格按规定补缴了在职职工2018年至2020年期间的个人工会会费5133元,并上缴至工会专用账户。三是完善中心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主动对接纪检部门、财政部门、区总工会进行监督指导。

(21)关于“未按实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财务已按反馈意见对2018年-2021年相关的同志个人所得税未及时申报部分进行清算,已按照标准补缴个人所得税11133.02元上缴至娄星区税务局。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个人所得税缴纳相关纪律要求。三是已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中心主任已对财务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已主动向派驻组织部纪检组、区财政局请教整改步骤及方法。

11.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2)关于“公车管理台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台账。二是明确周欢同志担任公车司机。三是已与公车办做好对接,领取了最新的公车管理信息。四是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完善中心《车辆管理、使用及租用制度》。五是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

(23)关于“备用金超限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4月20日将超额的备用金4.908587万元上缴区财政国库。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纪律。三是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四是主动邀请财务部门监督指导。

1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4)关于“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了工资批复及计算明细表等附件,补齐了相关明细表;补齐了相关陪同用餐人员名单和菜单明细表。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进行规范。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执法执纪和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和报账附件,加强对财务报销的审核力度,把好报账关。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的情况”的整改。

1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26)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完善党建工作计划,将班子成员讲党课纳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上党课。截止目前中心主任张莉同志已为干部职工讲授两堂党课,中心副主任周慧分别为干部职工、老干部大学学员、中心退休党支部各讲授了一堂党课。二是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每月定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年初至今,中心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8次,支部党员大会12次,上党课5 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三是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党建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27)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提高对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做到有辣味,做到全体党员全部参与。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认识到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了解其基本流程。三是做足准备,做好会前酝酿,有针对性的指出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意见诚恳。四是支委成员做好示范表率并加强对普通党员的指导。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中心干部职工开诚布公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受到第五指导组好评。五是主动邀请指上级党组织对本单位的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监督,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中心邀请了第五指导组的领导全程参与了指导。

(28)关于“谈心谈话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努力提高认识,增强谈心谈话的思想共识,提高谈心谈话效果。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跟进,做到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谈,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谈,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增加谈话频率,切实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仅第三季度谈话次数就多达22人次,在落实“六项纪律”和提高工作实绩等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开展,尤其是针对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充分发挥让谈心谈话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中的作用。在面对巡察反馈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自主学习力度不够”和“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问题整改时,中心班子在落实其他整改措施的同时,也及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及时向派驻组织部纪检组报送谈心谈话相关情况。

14.关于“区老年大学聘用老师不规范”的问题。

(29)关于“区老年大学聘用老师合同签订和养老保险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合同手续,与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购买服务的合同。二是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了解最新的业务知识。三是完善老干部大学教师聘用制度。四是已主动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此次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是推动我中心进一步发展的契机,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落实,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服务工作有差距”“老年大学现有场地狭窄、硬件设施简陋”等问题上还需加大力度,接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举一反三,织紧、织密、织细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发展的过程,成为转变干部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的过程,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巩固巡察成果,推进老干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615509;邮政电子邮箱:75395603@qq.com。

娄底市娄星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来源:娄星融媒

作者:区委巡察办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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