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假借“投资理财”名义,通过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诱骗市民特别是老年人签订合同、出借资金,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我区经济金融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此,依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娄底市娄星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如遇下列情形务必高度警惕:
1. 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推介“投资理财”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的;
2.通过群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同时招揽社会公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场所举行的“投资”推介会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4.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相关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的;
5.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返利”“购车返现”“消费等于赚钱”“看广告赚外快”“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打时间差,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的;
6.以互联网金融、私募入股、虚拟数字货币、区块链、扶贫、慈善、互助、理财、投资咨询、财富管理、P2P、担保、金融信息服务等名义聚集资金,许诺高额回报,无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书,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7.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金融牌证和频繁变换公司名称、投资项目、经营地址的;
8.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9.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承诺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购买,然后携款潜逃的;
10.假借实体项目、交易所、合伙人或原始股进行非法集资的。
广大市民面对不断翻新、花样繁多的非法集资行为和利益诱惑,一定要端正心态,谨慎识别,切记“你盯着人家的高息,人家盯着你的本金”,对任何投资机会,请多一分审慎,少一分侥幸。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后果自负,损失自担,请大家擦亮眼睛,切勿参与!
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到所在地乡镇、街道打非办或娄底市娄星区非法集资举报登记中心举报。
地址:娄星区长青街78-80号,娄底市老汽车站对面,电话:0738-8263600。
娄底市娄星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娄底市娄星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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