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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娄星融媒 作者:区林业局 编辑:李奕 2021-04-27 15: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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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至7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0月15日对区林业局党组进行了问题反馈,区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以黄明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巡察组从三个方面向党组反馈9大项的19个具体问题,目前19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区林业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区林业局党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黄明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二是制定方案,扎实整改。研究制订了《中共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我局已先后完善了规章制度,涉及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党建、财务等多个股室、部门,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政治意识不强。

(1)大局意识不强,部门利益为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管职责、部门事权划分,坚持按制度管人、管事,坚决顶住歪风邪气,不搞无原则的纷争。二是已将退耕还林办财务纳入局财务统一管理,强化财务管理。三是建立交接制度,资金审核拨付制度,2018年11月9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对借款情况明确必须追缴到位,推广站借款1万元,原百亩林业站借款1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加大了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力度,合理规范使用财政性资金,严格资金拨付审核。四是追缴、处置历史债权问题。及时组建工作小组,在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第一巡察组、区财政局的指导下,澄清底子,下发通知,分类追缴、处置到位。

(2)政策执行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订了《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对联村建绿暨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的实施,在实施前做出充分的调研,分年度确定奖补标准,形成实施方案以后严格按程序上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方予实施,强化了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对项目资金分项独立核算,不混用、不套用、不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对专项资金审核把关和支出。三是加快林地保护利用力度,推进联村建绿、绿色通道、秀美乡村、经果林建设;修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成效,促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

2.党组领导作用定位不准。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强化民主意识,建立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区林业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二是出台《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封山育林、长江防护林等项目的管理,聚焦完善林业重点工程的后续管护机制,对拟补助的对象,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办法,凡达到项目实施标准的,严格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加大“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促进项目管理日趋完善。三是出台专门文件实施严格绩效考核,工作实绩与个人绩效奖金、评先评优、职务晋升、交流调整挂钩。狠抓作风建设,强化队伍建设,从日常考勤、出勤、办公秩序抓起,根除慵懒散现象,打造“五型”机关,树立林业新形象。四是制定干部职工学习计划,通过教育促进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上来,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区林业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建立调研制度,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凡属人事调整、重大资金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前,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议题上会前要形成文字方案进行必要的沟心通气,议题成熟一个,上会审议一个。三是提高党组集体决策的政策性、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局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升。

(3)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和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出台专门文件,强化“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机制,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明确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优化畅通政务服务流程,加强政务服务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严格按公积金缴存标准执行。2015年审计报告中责成区林业局扣回2013年超标准缴纳51人住房公积金44000元,我局于2015年11月9日1号凭证收回2013年多缴公积金43300元,因为其中有三名同志因退休和调出共1700元已经无法扣回,向审计部门报告后征得同意扣回43300元,已全部扣回。从2018年10月开始,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标准执行,同时,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缴存信息,提高干部职工对政策性福利的知晓率。三是建立局门店管理机制,明晰管理主体,强化工作责任心,盘活国有资产的管理,紧贴市场行情,力争做到了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1.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1)党建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了《娄星区林业局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方案》《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将党员日常学习表现、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作为考核党员个人、评选优秀的重要依据,记入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对局党组、党支部学习定期开展检查与督查。三是督促采取支部学习日、主题活动、上党课、专题报告会、研讨交流、党员活动日、红色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方式,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

(2)党性教育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将问题贯彻于学习教育的全过程,把“学、做、改、促”贯穿起来,确保学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按支部“五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党员学习制度,每月按时召开支部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三是加强学习促整改。2018年购买十九大相关书籍每个党员人手一本,全年上党课6次,其中在大科办事处南垅社区微党课1次,开展专题讨论3次,全面把握学习重点。四是2018年12月6日局党组书记黄明同志对部分区管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存在抄袭问题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行了严厉批评。五是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全体区管干部以后各种述职、工作总结等材料严禁抄袭,克服畏难思想、应付式思想,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党性观念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制定《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坚决按规定和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三是继续按区委组织部的部署,管好区管干部“8小时”外生活圈并建立好相关检查档案,相关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人事交流、调整挂钩。

(4)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了《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工作中严格区分局党组会、全体人员会、区分“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专门设立各类会议记录本,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学习内容、讨论发言内容、表决情况等,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三是坚持做到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重要精神。四是结合组织生活会,按要求、按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的步骤。五是2018年区林业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区委督导组成员、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徐长青等到会指导。会中,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2.党建工作落实不力。

(1)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每月部署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支部书记专题汇报,定期分析党支部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责任主体责任约谈。二是压实局党组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管理好分管股室党员学习情况,把党建工作与日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三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党组、支部的作用。

(3)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强化责任心、提高落实力教育,党建必须为党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服务,将业务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党建各项制度约束业务工作规范进行、健康开展。二是建立科级干部联系乡镇街道林业工作机制,对联村建绿、经果林基地实行“一对一”挂点指导。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值班,清明节全员到各乡镇督导森林防火,继续派出党员技术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四是全体党员进入帮扶村参加扶贫工作,同时党员到帮扶社区或居住地社区进行志愿者活动等,督促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外,积极参加各种党员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

3.选人用人不规范。

(1)机关混岗人员多。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这个问题,我局已向区编办、区人社局的汇报,按政策妥善处理。

(2)基层林业站超编严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出台《娄星区公益林护林员选聘办法》,制定公益林护林员选拔标准,严格把关,保证公益林护林员的选拔公开、透明。二是完善制定年度专技培训计划,采取自主举办培训班和委派参省局、市局有关培训,提升林业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林业站超编制问题,与区编办对接,按“自然减员、逐步消化”的原则消编。

(3)未建立轮岗交流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交流任职(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全系统人事布局。二是基本保证局机关各股室、各林业站能有一名以上专技人员能完成业务工作,着力提升林业服务水平。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班子分工明确“一岗双责”。制定《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的规范化管理,保证项目下达和资金使用更能贴近全区的林情林况。二是出台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对系统的作风监督,检查,进一步扭转全系统政行行风。

2.监督执纪不到位、聚焦主业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支持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二是巡察发现的问题按区纪委、区监委的意见办理。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不力。

(1)“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考核指标量化到人,严格绩效考核。二是建立党组工作调研制度,每年根据形势需要,确定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定期调研并吸收融入到工作实际中。三是研究出台专门文件,严明纪律,严格督查,严格考核,加大的对作风建设的综合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是加强林业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林业站人员的履职能力。

(2)领导干部律己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2015年11月9日3号凭证邱登华到武汉参加森林旅游节,经纪委报批3600元每人,而出差后回来报销了3807元,多报销207元,已将多报销的资金缴入了财政,已整改到位。已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用餐审批制度、外出学习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

(3)作风建设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建立健全通报、追责制度,在全局范围内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大检查等措施全面管理和责任,干部职工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4.廉洁风险管控不严。

(1)廉洁风险研究和防控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财经纪律。二是建立健全绿化项目、绿化资金申报、验收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资金拨付、苗木验收分发领取程序。三是对绿化项目的苗木采购,严格了作业设计要求,严格按作业设计确定的苗木数量采购,杜绝苗木采购的随意性。四是严格了内部财务程序化审批。

(2)专项资金监管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林业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充分审议重大事项。二是制定《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绿化项目、绿化资金申报、验收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资金拨付、苗木验收分发领取程序,出台了苗木质量验收程序与表格,同时对重点绿化项目,邀请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区财政等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全过程联合验收。三是对林业项目资金严格分类,按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可以多元化,对具有公益性的补贴资金,只能补贴具有公益性的绿化项目。四是对下拨的绿化资金,村集体未实施绿化项目的,一律要求整改,必须实施绿化。五是加大了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补充了会计凭证中的支撑性材料。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整改永远在路上,成效需进一步巩固。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8-8313129;电话: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电子邮箱:1106219248@qq.com;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邮政编码:417000)。

娄底市娄星区林业局

2021年4月20日

来源:娄星融媒

作者:区林业局

编辑: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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