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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街道关于娄星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 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娄星区大科街道工作委员会 编辑:郑磊 2020-12-16 1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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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4月19日至8月16日,对大科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10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街道党工委反馈巡察意见,对街道各项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整改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于10月21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盘接受并认真对待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化问题为动力,化意见为方向,化点醒为政治觉悟,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包干责任到人,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实效。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学习力度,使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抓得更紧更严,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工作,在全处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学习实现全覆盖。注重学习效果,使学习真正入心入脑;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组织大科街道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考试会,以考促学,以思促学,对学习内容不定期开展考试,对所学内容撰写《如何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当前工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等心得体会。三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四个意识”,提高对上级党委决定的执行力。举办“传经典、树家风、让生活更美好”传统文化讲座等有关提升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及理想信念专题教育培训讲座,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的精神防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在年初的经济工作会上,表彰相关党总支(支)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落实《大科街道责任心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强化责任心提高落实力专题讨论,将“四个意识”落实情况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监督考核和选拨使用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认识,把会前酝酿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会前给每位参会人员分发会议议程表,凡是要在党工委会议上研究决定的议题,会前都充分交换了意见和看法。党工委委员有积极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围绕中心工作,顾全局,谋发展;二是落实制度,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加强监督的重要手段。制定《大科街道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有关制度纳入廉政教育的内容,提高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自觉性。纪工委加强指导,通过“查、防、控”三个环节,认真查找,公开本单位“三重一大”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环节。

3、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根据《如何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方案》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力度。对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下步工作计划;二是厚耕核心价值观,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价值引领。“大科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已取缔。加大了对“魅力大科”(现更名为“满意在大科”)微信公众号以及文化广场廉政文化走廊的宣传管理,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好宣传教育,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发出好声音。

4、关于班子分工不尽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工委会议,制定合理分工方案调整领导分工。根据班子成员的年龄、学识、性格、专长,做到优化、有效、合理,充分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优势,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关于党工委公信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工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从自身严起,发挥好示范标杆作用,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开展大科街道公信力建设年活动,着力整改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等问题,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信任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党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提高认识,始终坚持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通过上党课、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等形式,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形式,寓教于乐,切实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均要做到事前有准备、有安排,重点突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开展情况进行如实记录,事后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通报。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党建工作资料和述职述廉报告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涉嫌作假和抄袭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中心组学习认识不高且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前规划中心组年度学习构想和月度学习内容安排意见,由党工委书记调阅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记录和读书笔记,并将检查结果在中心组学习会上通报。改进学习方式,不断提升中心组学习效果。坚持中心组发言制度,每月由1名中心组成员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围绕推动大科建设作中心发言。坚持学习与调研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结合,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3)个别支部党建工作虚化、边缘化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树立“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以党建工作实效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4)社区(村)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没有把握好入口、出口关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社区(村)班子整顿工作,重点考察社区(村)“两委”班子是否运行正常。由街道组织室牵头,由驻点领导组织对社区(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谈心谈话,对党员群众进行集中走访、站办所征集意见等,及时掌握民情动态,开展涉黑涉恶排查,并联合纪工委、综治、信访、经管、控拆、派出所等部门对社区(村)干部进行联审,对有问题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在此基础上加强社区(村)干部培养,利用“三会一课”、冬春训、主题党日、主题教育工作及社区(村)班子培训等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理论上有收获,思想上受洗礼,工作中有担当。重视年轻干部、后备干部的培养,为社区(村)干部队伍增加新鲜血液,为社区(村)的长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关于选人用人没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特别是在村(居)委候选人审核及程序上严格把关,确保所选的干部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二是严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和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廉洁防控机制。各部门、各社区(村)每月开展廉政教育不少于一次,并建立廉政教育工作台账。形成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人员、支部书记与居(村)支两委成员谈心谈话常态机制,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纪工委每季度进行检查并通报。

3、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整理方案,逐步加以完善。认真核对,查漏补缺,做到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地开展档案工作。设施配置到位。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硬件达标的基本要求,添加了电脑、打印机以及其他设备,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条件。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工人事工作人员水平。加强对政工人事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政工人事工作要完善有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学习培训,确保政工人事工作做得更加全面细致。三是及时办理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对已退休人员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立即着手办理,符合要求的已全部办理到位。今后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必须在1个月内办理到位。人事政工岗位流动频繁,工作交接草率造成了人事基础资料断档。目前人事政工由专人负责,并且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档案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对缺失的档案进行查漏补缺。目前各项工作均按上级部门的要求有序开展。

4、关于部门设置不规范,机构改革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区委的相关文件精神,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澄清底子,落实部门设置及机构改革相关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一岗双责”职责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提高认识,根据《2019年度中心组专题学习实施方案》,利用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完善制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根据《娄星区大科街道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建立“一考双评”工作机制、“一述双报”述廉机制;继续落实签字背书、签订责任书。三是强化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管辖范围内出现违纪行为不主动查处、不主动上报的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甚至出现班子成员违纪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关于对内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整顿吃空饷人员,对长期不在岗的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二是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考勤备勤制度,将考勤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工作日按上午、下午备勤,由党政办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备勤工作,及时将考勤备勤表交由纪工委备存,并对考勤情况实行日报制,予以计分公示。

(3)关于党工委对换届选举后续影响把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工委扩大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对社区(村)班子换届以来运行情况全面考察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集中深入下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二是李某在10月19日前已搬离社区办公室,10月21日前主动辞去区人大代表。

2、关于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压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执纪条例》,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严肃责任追究。抓好《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宣传力度。

3、关于部分重点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大科街道2019年工作思路调研座谈会,会上指出按个人特点进行人员调整,调动工作积极性,杜绝廉政风险。

(三)关于财务方面的问题

1、公务接待无公函,违规列支酒水,存在违反村级“零接待”规定,报销餐饮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无公函接待的问题,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出台相应制度。明令无公函不得接待,并对公务用餐标准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2)违规列支酒水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出台后,街道多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日饮酒。对大科城中村指挥部在2018年8月开支了68元酒水的问题。街道纪工委已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对向某两位拆迁户进行了政策解释,拆迁户向某已主动将酒款全部退回财务。同时责令财政所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严把审批关,对于不合理的票据,要坚决予以退回,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违反村级“零接待”规定,报销餐饮费的情况。按上级文件精神,重新制订了社区(村)级财务制度,并召集各社区(村)支书、主任、报账员以及经管站全体同志进行了认真的学习,重申了村级“零接待”的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关。

2、公务用车不规范,没有定点保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公务用车保险,按期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参保,除城管局配备一辆城管公务车外,其余公车均已上缴。

3、违规使用办公场所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使用办公场所的问题主要是指大科城中村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指挥部。为统一调度,加快推进拆迁进度,业主单位将其已购买的位于城中村中心位置的快捷酒店其中一层作为指挥部的临时办公场所,方便征拆、国土、规划及业主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相互配合,核对数据。该办公场所由业主单位提供。

4、差旅费报销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立即召开了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就接访的差旅费报销等问题,明确了报账要求。接访人员严格按照《娄星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区信访联席会议的意见执行,同时街道组织人员对接访费用进行了自查自纠,对部分要素不全的发票,经手人全额退回该款项。

5、未厉行勤俭节约,存在奢侈浪费行为的问题。一是篮球比赛费用控制不严;二是借“三·八”节活动之机公款旅游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篮球比赛费用控制不严的问题整改。2017年娄星区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男子篮球运动会,街道组建了一支的篮球队,共计花费80625元,街道对此次活动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了核实、了解。对于在训练过程中花费相关费用的情况,找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同时结合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在认真总结和梳理以往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确保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的工作新局面。

(2)“三·八”节活动公款旅游的问题整改。2016年3月,街道工会组织开展了“强健体魄,兴我大科”为主题的登山活动,因活动组织比较仓促,未向区纪委进行报批。2017年8月25日,娄星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在检查过程中已就此事对街道进行了行政处理和处罚。街道就此情况多次召开会议,明确规定未经审批一律不准组织集体活动和外出学习活动。街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未发生类似情况。

6、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严的问题。

(1)财经纪律遵守和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违规出借大科财政所银行账户,为大科派出所等站所私设“小金库”提供便利的问题;违规将财政资金转至派出所工作人员个人卡上的问题;将财政资金转至司法所工作人员个人卡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为派出所提供银行账号收取工作经费,并支付到个人账号的问题。娄星公安分局已就此事来函进行情况说明。由于娄星公安分局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下属单位均没有对公账户,只能实行报账员管理制。由报账员在警务保障室预留个人银行卡号,作为下属各科室报账使用。街道转付大科派出所经费时使用的个人账号,正是报账员已经登记预留的报账卡号。关于提供银行账号代其收取工作经费的问题,街道结合大科派出所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同时充分考虑到大科派出所为我辖区治安管理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收到巡察组整改意见后,街道已将情况反馈给大科派出所,不再为派出所代收代付各种工作经费。同时街道近年已停止为司法所开具收据,也不再将街道对司法所的投入款转入个人账户。

二是存在以“白条”列支保洁费用且数额过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智达物业公司是由区里统一招投标的物业单位,当时签订合同未注明是否含税。所有保洁经费,均由区财政局按期下拨至财政所,再由智达物业提供保洁人员工资表后转付到物业公司。街道从2018年起,已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要求智达物业开具正式发票结算其保洁费用。

三是大额支出报销不规范,缺少必要的合同或附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1)规范财务支出报账行为。严格审核发票,包括发票及经济事项的真假、填开要素是否完整和相符、支出内容有无违规或超标、签批手续是否齐全和规范、报销范围是否合适;审核是否符合报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2)增强法纪观念,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财会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财会知识,熟记财经管理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还要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不要碍于情面,不能报的坚决不报。为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

四是存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改变资金用途,将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付给处属集体企业的问题主要是指城南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问题。此笔专项资金实为城南公司向市财政局争取经费所得,用于安全生产装备购置资金,街道财政所只起到一个转付的作用。就此情况街道已通知城南建筑工程公司将剩余款项退回办事处。(2)挤占再就业平台建设资金问题。街道立即组织财政所及人社站召开会议,就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方面等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财政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及审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求人社站建立就业资金台账,及时测算就业资金需求,制定年度资金预、决算和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核、复核和划拨资金。

五是存在以协税护税租赁合同的名义违规报销租车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报销租车费的问题,街道立行立改,已于2018年8月10日按巡察组的要求,将所报销车费72000元全数退回,上缴至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保管涉案款物专户。

六是存在违反规定发放补助或奖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已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相关奖金、补助应退尽退。并已将退款明细、收据等凭证复印整理,提交了区委巡察办备查。

2、违反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建筑法等相关规定                                    

一是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具体为机关院内物业管理事项已达到公开招投标准限额而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整改情况:(1)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街道于2012年2月份,就辖区内10个社区的街道卫生清扫保洁及机关院内的卫生保洁签订相关合同,负责10个社区的街道和机关院内公共区域、办公楼、大礼堂及便民服务中心的卫生保洁、垃圾的日产日清。在2013年4月,由娄星区城乡管理办组织对大科辖区内10个社区环境卫生保洁进行了公开招投标,街道院内因房屋陈旧、线路管道设施设备老化,无法进行正规的物业管理,没有进行招投标,继续由星城物业公司委派人员负责保洁,从2013年到2017年9月,机关院内从“创卫”到“创文”,进行机关院内改造、装修,都由星城物业负责卫生清扫,街道负责支付人员工资。在2017年8月街道对机关院内物业管理进行了公开招投标,2017年10月1日正式运行。(2)将“拆除吉星路地块违法经营木材棚”项目直接发包给其处属企业某建筑工程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吉星路两侧由于征地后一直没有建设,从2010年开始陆续有外地经营户进行木材经营,并搭建临时居住棚点,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必须将所有违法经营的木材棚点尽快拆除和木材搬离到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街道组织相关社区干部、组干召开会议,制度工作方案,日夜加班对木材棚点户进行思想工作、商谈补偿相关费用并聘请劳工帮其搬离,由于考虑所发生人工等费用都是进行领条支付,不符合财经纪律,故将木材棚点的拆除、木材原料的转运费用以合同的方式承包给城南建筑公司,统一缴税开具劳务发票入账。

二是违规发包建设工程的问题。2015年1月,井头社区将办公楼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的情况说明:2014年6月因市环卫处在井头社区甘桂路以西新建一个垃圾处理中转站,在垃圾中转站上面增加两层建设,作为井头社区办公用房,工程费用由社区负责,解决社区租用民房办公的情况。在协商中考虑到由一个施工队伍负责施工,外墙装饰等才能更好统一,且基础和屋面的工程费用由环卫处负责,社区召开相关会议,因情况特殊本项目不再进行招投标,继续由负责环卫处一、二层施工的队伍承包施工,工程收费标准适当下浮,不计算管理费利润,与会代表表决一致通过。在具体签订协议过程中,考虑到本项目造价不大,召开了居民代表会议,工程承包负责人提出用个人名义签订协议,未坚持原则,按其意见签订协议。由于对相关政策、制度未学透,具体执行时出现偏差,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正,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关于南垅安置基地违规发包问题的整改情况:老区挡土墙因土方挖运后造成滑坡,并较为严重,为了不造成明园路滑坡,由南垅社区报告市城发工程部实地察看后,确实有安全隐患,由居委会委派施工队进行抢修保证该处安全。其他项目全部由市城发收回,进行公开招投标。

三是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的问题。(1)违背合同约定,支付垃圾器具购置费的整改情况:因2016年正是创卫关键之年,街道清扫面积较广,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安置小区较多,清扫难度较大,且街道根据创文管卫要求将5个行政村纳入公共区域日常保洁范围,经实地察看,新设垃圾收集点129个,因此每年垃圾容器丢失、破损较多,需及时补充与更换。街道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只保障作业的基础性工具,如扫把、铲子等小件工具,而垃圾板车、垃圾容器等由街道相应投入。2017年,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也对各物业公司投入相应垃圾容器费用。(2)社区(村)违背合同约定,支付办公楼税款的问题。早元社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980元/平方米实行包干,业主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但早元社区于2014年9月在合同约定的包干价格外又支付了税款。早元社区支付税款情况是因当时税收任务非常繁重,为了能够圆满完成全年任务,街道协税护税小组找到了承建早元社区办公楼的施工单位,要求其缴纳当年税款。施工单位表示资金困难,但为了支持街道的财税工作,同意由早元社区在应付未付的工程款中先行垫交,待后结算余款时再予以扣除这部分费用。由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社区财务人员不了解这一情况,故账务处理上不规范,直接做了社区的支出处理。整改情况:对此街道已安排进行了调账处理。

四是涉嫌违规出让土地的问题。关于预收区民政局土地款的问题。经查,2012年街道收到由民政局转付经费。街道多方了解情况,证实此笔款项是区民政局用于婚姻登记中心建设用地的前期矛盾处理工作经费,但由于当时的财务人员不熟悉业务,误以为是土地出让金,开具收据办理了结算。此笔钱距今已有7年时间,相关当事人已发生异动,相关业务也早已处理完毕。

三、凝聚工作合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街道把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同当前的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基层党建、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一手抓问题整改,完善制度建设与问题解决,一手抓工作推进,努力推动大科街道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整改任务的落实凝聚全处上下合力,开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的生动局面。

中共娄星区大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娄星区大科街道工作委员会

编辑: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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