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的欠款终于执行到位了,太不容易了,辛苦你们了。”申请人聂某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以表达对执行法官倾心处理案件的感激之情。
案件还要从2012年说起。因投资需要,易某某向聂某某借款50000元。之后,聂某某多次催收,易某仅还了18000元,聂某某遂起诉至法院,2016年12月,娄星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易某某归还欠款32000元及逾期利息。但法院判决生效后易某某一直未向聂某某支付款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易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对此不予置理;之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无法取得实质性突破,娄星法院便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娄星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聂某某多次打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己生活非常窘迫,恳求法院将欠款尽早执行到位,并提供了被执行人易某某的相关财产线索与联系方式,请求执行法官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聂某某的生活困境后,立即对聂某某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多次和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相互理解存在的困难,并组织双方到法院协调。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协调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被执行人易某某当场履行剩余欠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起案件经过耐心的协调使欠款履行到位,充分展现了娄星法院执行局法官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深厚的办案功底。执行法官充分从“法理”、“情理”上入手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了申请人的实际困难,也体现了人民法院违法必究的决心。
来源:娄星融媒
作者:易伟成 谭周祥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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