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9日,娄底市看守所一级警长李文贵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由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在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李文贵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担任娄底市看守所一级警长、管教民警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肖婷、王攀峰)
来源:娄星融媒
作者:肖婷、王攀峰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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