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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多措并举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晶 编辑:郑磊 2020-08-21 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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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娄星区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较好地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发展需要。

清查资产,摸清国有资产家底。2019年,由区财政局牵头,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初步核实了各单位的存量资产,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清产核资。组织9个检查组对153家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所有房产、土地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及出租出借办公楼经营门店、培训中心、内部宾馆(酒楼)或者对外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和产权登记。

理顺职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政策,以及《娄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娄底市娄星区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娄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处置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行为,制订并公开对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和监督办事流程图以及工作职责、程序、依据和承诺时限。完善了《娄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出台了《娄星区行政事业单位配置预算2019-2020限额标准》。

创新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制定了《娄星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娄星区区属国有资产划转领导小组,设立资产清查组、资产划转组、财税组、遗留问题处理组、督查监管组等五个小组。办公用房将全部统一移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单位闲置的房地产统一移交区国资委。召开了全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制改革工作,70家行政事业单位向区国资委递交了“国有资产划转责任书”,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资产、市政设施、国有林地、水库水厂、国有企业、单位资产等全部纳入第一批划转范围。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晶

编辑: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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