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到娄星区调研村规民约与居民公约法制审核工作。
调研组先后到了大科街道小科社区、思乐村和双江乡洪山村及双江司法所调研,充分了解当地村规民约与居民公约法制审核情况。
调研组强调,村规民约是凝聚村民共同价值观、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在实现基层群众自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乡镇、街道要继续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将村规民约法制审核纳入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审核程序完善;司法所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联合民政部门共同参与,积极引导,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使审核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于蕊恬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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