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山镇通过强化责任、多方宣传、加大奖惩、严格考核等措施,全力推进早稻生产,大力开展耕地抛荒整治。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杉山镇把稳定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三大重点工作。多次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挂点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组干部包组包户,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村各组、农户丘块。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印发《关于加强粮食生产严禁耕地抛荒的公告》,采取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利用网格管理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宣传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和耕地抛荒整治行动。将“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等政策和目前粮食安全的严峻形势宣传到村到户,使农户的粮食生产安全意识大大提高。
明确重点,集中突破。对水源条件好、水田较集中的村明确为重点村、重点区域,进行重点育秧、种植。组织3个种植大户在同福村、小碧村集中育秧180亩。集中购入早稻种子11900斤。同时组织农户自己育秧和推行代耕代种,扎实推进早稻生产。
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为确保完成早稻生产任务,杉山镇实行“三督”“三奖”“三挂钩”:“三督”即由书记、镇长带队,组织纪委、农技站、农机站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宣传发动、早稻生产集中育秧、耕地抛荒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三奖”是杉山镇在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专项奖励资金,在区级集中育秧奖励的基础上,再对区验收合格的秧田奖励1000元/亩,充分调动种粮大户积极性;水利站牵头尽力修复灌溉渠道,为农户早、晚稻种植创造有利条件,投入50元/亩的工作经费用于水田灌溉等费用;对完成早稻生产任务好坏实行奖罚,对任务完成第一名的村奖励2万元,第二名奖励1万元,第三名奖励0.5万元,可用于对早稻生产作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三挂钩”即各村粮食生产落实情况与农业项目资金挂钩,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李敏、邹鸿志)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敏、邹鸿志
编辑: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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