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社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娄星区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将惠及全区千余家参保单位,预计为全区企业减免社保费约3000余万元。
据悉,文件规定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区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从2020年2月起至4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此举惠及全区约1018家参保企业单位,据测算,预计将为900余家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2868万元,为95家大型企业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免社保费132万元。
为进一步帮助严重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已缴纳了减免期间应减免的社会保险费的,多缴的部分可以抵缴下期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罗肖涛、阳娇)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肖涛、阳娇
编辑: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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