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要坚决严惩;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坚决退还。纪工委将深化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任何侵害。”近日,长青街道纪工委书记在退还群众资金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现场会上说道。3月5日,在长青街道纪工委的监督下,丹阳社区一居民组长违规收取的企业装卸费用12400元全部退还给企业。


2018年底,长青街道纪工委接到群众举报,丹阳社区塘头组组长李某、会计王某等人长期违规收取辖区内企业装卸运输费。收到举报后,街道纪工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查,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李某、王某等人,在没有进行装卸运输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辖区内企业装卸运输费12400元。鉴于违规收取的费用都已入账组上财务,用于公益事业建设,未私占或私分。2018年12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019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已立案审查14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追缴资金12.9万元,直接退还群众资金6.85万元。
(娄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供稿)
来源: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供稿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