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禁燃办〔2016〕1号
关于印发《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娄星区201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娄星政办函〔2015〕43号)文件精神,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基本得到控制。2016年春节、元宵即将来临,这是检验禁燃是否成功的关键节点。为进一步巩固禁燃成果和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的禁燃工作,确保燃放现象不反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组织发动城区各街道和区直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能,严格落实禁燃措施,坚决确保禁燃区和禁燃点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娄星区春节期间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禁燃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联动、督查指导、宣传发动等工作。
顾问:黄大生
总指挥:刘 杰
副总指挥:肖雄杰、李 彦、廖亚斌、王永忠、王升平
成员:邹林华、朱国东、刘志平、陈 海、成孟良、贺耀国、罗文卫、刘雄波、谭 菠、刘和平、喻洪波、付 庆、禁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乐坪街道、长青街道、花山街道、黄泥塘街道、大科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辖区春节期间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及步骤
2016年春节期间全区禁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再宣传再动员阶段(元月18日—2月7日)
各街道: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社区干部召开一次禁燃工作推进会;组织社区干部继续上门宣讲禁燃政策法规;在背街小巷、小区入口等醒目位置悬挂禁燃标语;利用社区服务大厅和物业小区的电子显示屏播放禁燃标语;督促各社区设置一期禁燃宣传橱窗;在社区(小区)健身园地、休闲绿化带设置禁燃提示语;督促辖区内的厂房、车间、办公楼张贴禁燃宣传标语和设置固定的禁燃宣传栏。
区禁燃办:组织召开一次禁燃工作安排部署会;继续在主流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和进行公益宣传;组织5台禁燃流动宣传车在辖区内进行宣传。
区委宣传部:新娄星报、娄底电视台都市频道、娄星在线、娄星手机报等媒体继续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适度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宣传原则,制作公益电视宣传片,反复播放禁燃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跟踪报道我区禁燃工作进展,及时反映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禁燃活动的好做法、新经验,全面宣传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以及禁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禁燃工作中的违规燃放行为进行重点曝光。
区教育局:城区各中、小学学校开设一期禁燃黑板报;通过显示屏、横幅等形式播放禁燃标语及禁燃知识;将禁燃倡议书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并要求家长在家作本上签名承诺春节期间不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区招商旅游局:督促各宾馆(酒店)有电子显示屏的播发禁燃宣传语及禁燃公益宣传片;在大堂、前台、电梯间、房间设置禁燃提示牌;酒店服务指南里摆放禁燃宣传折页。
区商务局:督促各商场(市场)在进出口显著位置设置禁燃宣传栏;在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禁燃标语;有视频播放条件的滚动播放禁燃公益宣传片。
区直各单位: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禁燃我先行、干部作表率”签名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实践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禁燃工作宣传员、文明行为示范员、不良行为劝导员,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
(二)禁燃巡查阶段(2月7日—22日)
1.落实禁燃工作责任。区禁燃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禁燃工作;各街道负责建立本辖区的禁燃工作防控体系;区公安分局负责制止和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严厉打击禁燃工作中的暴力抗法事件;区安监局负责禁燃区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取缔;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和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区监察局负责落实禁燃工作责任追究,对各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实行问责追责。
2.健全巡查监管体系。区城乡综合管理办全员上阵,班子成员分块包干督办。街道城管执法队员、城管协管员和社区信息劝导员,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实行包片守点和全天候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劝导说服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现象,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拍照(摄像)固定证据,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前往处置,同时报区禁燃办备案登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市民积极举报。
3.建立执法处罚体系。娄星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确定50名警力组成专门队伍,负责本辖区域禁燃工作的执法处罚。集中整治期间,区级联合执法队伍实行集中办公,在接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后,街道联合执法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区、街道联合执法队伍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按“三班倒”合理安排力量,每个班街道城管执法队员不少于4名,公安干警不少于2名,分工负责,不留空档,确保处警及时有效。
4.把握重要时间节点。一是年饭团圆时段,从2016年2月2日至2月7日,重点巡查居民小区、城中村以及宾馆酒店、餐厅、茶楼;二是除夕夜时段,2月7日(除夕)晚上6:00至次日凌晨6:00,重点巡查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安置小区、弃管院落和城中村;三是新年初一开门时段,2015年2月8日(大年初一)早上5:00至10:00,重点巡查居民小区、安置小区、城中村和临街商业店铺;四是店铺开张时段,2015年2月13日—15日,重点巡查临街商业门店、零售网点;五是元宵时段,2015年2月22日,重点巡查公共聚集场所、广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22日—29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禁燃工作,查漏补缺,总结成功经验,研究制定禁燃长效机制和措施,并于2月29日前报区禁燃办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16年春节期间禁燃工作是关系我区禁燃工作是否常态化的一场硬仗,各街道、社区和区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制定好春节期间禁燃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队开展禁燃巡查,分片包区,层层明确,责任到人。
(二)以身作则,带头禁燃。各街道和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身体力行,带头禁燃,并通过他们做好家属、子女、亲友的劝导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禁燃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
(三)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全体执法人员对春节期间违反禁燃规定行为一律实行顶格处罚,提高震慑力,树立执法权威,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现象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四)畅通信息,整体联动。禁燃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为此,各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严守禁燃纪律,严格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将禁燃工作的实施情况上报区禁燃办。2016年2月12月至2016年3月5日期间,要实行禁燃工作日报制度,上报本辖区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以便采用针对性措施,因情施策开展禁燃工作。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