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政发〔2016〕19号
双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江乡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乡属企事业单位:
《双江乡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双江乡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9日
双江乡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将责任量化到各责任主体,确保全乡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按月考核奖惩公平公正,根据《娄底市娄星区2016年度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机构
乡爱卫办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评对象
全乡10个村
三、考评原则
1、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底考评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准的原则。
2、由乡爱卫办考核工作小组每月对各村考评一次,年终考评以月评分累加,除以12为年终考评分。
四、奖惩办法
1、乡财政参照全年下拨的创卫环境整治经费,扣除以奖代投工作经费及各村爱卫专干工资,再分配到各村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每村设一名爱卫专干,乡财政按大村300元/月、小村200元/月补贴村爱卫专干。
3、乡爱卫办每月对各村实行考核,每月对各村考核结果实行奖励,月度考核排名一、二、三的所在村,分别奖励1000、800、600元,月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所在村,罚款400元;年终对各村考核结果实行奖励,年终考评第一的村,奖励2000元。
4、在迎接市区城乡环境整治考核检查中,双江乡排名全区第一,结合区级考核结果,对乡爱卫办按区里月度考核奖金的20%相应进行奖励。
5、连续两次月度排名末位且得分低于80分的村或在迎接市、区检查中严重影响全区排名、全乡排名的责任村直接作年度最后一类排名。全年年终考核排名末位的村,下年度不予安排扶贫单位。
五、问责机制
1、结合区级考核结果,在月度考评中出现一次扣分最多的村,扣除该村爱卫专干补贴50元/次。
2、结合区级考核结果,在月度考评中出现两次扣分最多的村,对该村爱卫专干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爱卫专干补贴200元/次。
3、结合区级考核结果,在月度考评中出现三次扣分最多的村,对爱卫专干予以免职,对村主要领导予以追责,并扣除该村全年卫生投入经费。
4、全年年终考核排名末位且得分低于80分的村,取消该村的评先评优资格,并且对该村爱卫专干予以免职。
(考评奖励经费由各村根据工作情况可以奖励到个人)
六、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实施。
注:本办法由乡爱卫办负责解释。
娄星区双江乡人民政府
二O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双江乡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考核
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行政村的卫生情况总分100分,具体考评计分标准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15分)
1、成立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小组(5分)
2、建立保洁员职责(5分)
3、建立常态化保洁队伍(5分)
二、卫生和宣传情况(50分)
1、卫生责任落实和定期督查情况(20分)
①领导责任5分:各村由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根据情况设爱卫专干,爱卫专干为直接责任人,未落实爱卫专干的扣5分;
②宣传5分:每年召开村支两委会调度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不低于2次(以会议纪要为准);每年召开党员组长会宣传相关政策不低于1次(以会议纪要为准);每村必须有一处永久性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并且配合区乡搞好城乡环境整治宣传工作;
③督查10分:村级爱卫专干必须每周有督查结果,乡级发送上级检查通知,村级必须建立督查台帐,该月未做台帐扣10分。
2、卫生考评情况情况(30分)
①上级检查中发现有成堆、成片垃圾每处扣10分,散落垃圾每处扣5分,池塘、河道有漂浮垃圾的扣5分,村上及时发现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向乡爱卫办汇报的不扣分(最高不超过15分)。
②卫生评比栏没有按月评比扣5分;
③已通报的问题没有清理的,每处扣10分。
三、垃圾分类处理(35分)
1、农户垃圾没有分类处理,每户扣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农户垃圾分类情况没有建立评比台账的扣10分;
3、没有建立垃圾分拣中心扣10分;
4、垃圾分拣中心没有按规定摆放或者没有投入使用扣5分。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