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禁燃工作情况汇报
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自去年9月启动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势推进,狠抓落实。城区禁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
市委、市政府于去年9月召开中心城区禁燃工作动员大会后,区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进行研究,及时出台了《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乡综合管理办,具体负责全区禁燃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和监管考核。区、街道两级财政共安排专项经费80万元,保障禁燃工作顺利推进。区委书记彭健初、区长黄大生、政法委书记刘杰、区政府副处级干部王永忠等区级领导多次过问、调度禁燃工作,深入街道、社区调研指导。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4次,印发督查通报4期。各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机关和社区干部会、居民代表座谈会,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创新宣教载体,宣传发动到位。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依托新娄星报、娄底电视台都市频道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在娄底新闻网、区电子政务网、娄星在线、时刻新闻、美丽城乡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刊发市政府通告,对禁燃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在娄星手机报上持续播发禁燃宣传标语。二是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城管队员和协管队员入户入店发放禁燃宣传手册6.5万份,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单位院落、城中村和其他人流集中地张贴《通告》2000份。三是安排流动宣传车。在禁燃启动阶段和集中整治阶段,全区分别安排9台流动宣传车在辖区内开展巡回宣传。四是制播宣传标语。在禁燃工作重点区域制作宣传牌120多块;利用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宾馆酒店、门店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2800余条;在街道和社区的公众微信平台上开设禁燃论坛,发布禁燃信息。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乐坪街道街心社区以“安全讲座”与“户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组织开展了万人签名活动;乐坪街道廖家社区成立信息劝导队,对居民办理红白喜事情况及时掌握并提前上门做好说服工作;乐坪街道火车站社区在石马公园采取送对联的形式开展了禁燃宣传倡议活动,共发放禁燃宣传资料800余本,有500余名市民在倡议栏上签名支持禁燃,送出2000余副以禁燃文明为主题的春联。长青街道扶青社区利用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对前来办事的居民进行宣传教育;黄泥塘街道旁山冲社区组织党员组长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引导居民签订禁燃承诺书。区禁燃办联合区教育局在华达学校组织了“禁放烟花爆竹,共创文明城市”宣誓签名活动;娄底三小在学生中开展“做文明市民、禁燃禁毒”主题活动。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全区上下真正将禁燃工作要求贯彻到各社区、各居民小区和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区广泛关注、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这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部门协同,集中整治到位。
我区制订了禁燃集中整治方案,成立了整治行动指挥部,细化了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的禁燃工作职责,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以区、街道城管队员为主体,从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0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各街道城管、协管、社区干部和党员组长近800人,全部按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分别安排到各自的网格内,实行包段守点。为有利于工作,各街道编制了禁燃工作网络图,将辖区内各社区、驻点领导、责任人、巡查员、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用图示的方式表现,做到一目了然。为营造集中整治行动声势,2015年11月30日上午,区指挥部组织由城管、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和5个街道组成10个方阵200余人,在娄星广场举行了娄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娄星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各组织50名警力参与禁燃整治行动,分别制定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各部门密切协同,联合执法,对违规燃放行为及时严肃查处。至今年3月底止,全区共劝导569例,查处22例。其中乐坪办事处劝导283例,查处11例,罚款1900元;大科办事处劝导76例,查处6例,罚款1600元;花山办事处劝导49例,查处2例,罚款700元;长青办事处劝导72例,查处2例;黄泥塘办事处劝导89例,查处1例,罚款300元。全区没有发现一例单位组织燃放和国家工作人员个人燃放的行为。
在集中整治期间,我们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烟花爆竹经营网点退出工作。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对禁燃区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一律停止延期与新批许可,并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制定了《娄星区禁燃区内烟花爆竹经销网点退出关闭方案》。二是组织区直部门和街道工作人员进店宣传禁燃政策,并将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关于禁燃工作的文件发至每个门店,对经营业主进行耐心劝导,真情感化。三是由安监部门牵头,对禁燃区内的73家门店及时下达停止经营和退出关闭的行政执法文书。督促各经营业主定下限期退出承诺书。四是针对部分经营业主多次到市区集体上访的情况,区禁燃办提请区指挥部出面,逐户做思想工作,把矛盾一一化解。元月26日—28日,经区禁燃办会同相关部门逐店检查验收,所有零售网点均已在元月20日前按要求基本退出到位,招牌已拆除,店内无存货。2月5日,全区73家烟花鞭炮零售网点退出补助资金219万元发放到位(每店补助3万元)。
(四)建立联动机制,劝导处置到位。
我区将城区55个社区逐一划分为若干网格,按照街道—社区—网格三个层级,落实街道驻点领导、驻点干部和社区责任人、信息员、劝导员。社区信息员负责及时全面掌握本责任区域内居民的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街道、社区干部负责做好居民思想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集中整治行动启动后,全区69名城管执法队员、165名城管协管员、850名社区干部和党员组长,全部按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进驻到各个网格;与娄星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协同联动,实行24小时值守制,做到全天候开展巡查,即时落实处罚。社区网格信息员、劝导员将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情况,及时反馈到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城管中队。街道、社区得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向当事人做好劝导说服工作,有效劝阻燃放行为的发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立即制止并拍照(摄像)固定证据,并及时通知街道联合执法队伍前往处理,同时报区禁燃办登记备案,形成了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联动机制。
(五)强化督查问责,考核奖惩到位。
我区将禁燃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集中整治期间,又出台了《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考核办法》,对禁燃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同时,建立了区、街道、社区、小区四级禁燃工作管理责任体系,区与街道、街道与社区、辖区内各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按照职责分工,逐级抓好禁燃工作责任的落实,尤其突出区禁燃办和区城管部门的牵头组织责任、各街道办事处的实施主体责任和公安部门的执法主体责任;安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责任单位均结合各自职责,扎实做好禁燃工作,形成推进禁燃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将落实禁燃工作情况列入全区乡镇街道工作讲评内容,实行按月考核、讲评和通报,考评结果在主流媒体和区政府电子显示屏上张榜公布。对工作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街道,由党委书记在讲评会上做说明;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单位启动行政问责。对有违规燃放行为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严格按娄星办〔2015〕49号文件精神严肃处理。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区禁燃办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区、街道城管部门负责巡查监管,公安部门负责执法处罚,安监部门负责销售网点的监管,其他各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到组织体系常态化。
2、开展宣传教育。区、街道、社区要继续开展媒体、社区、阵地和主题宣传,确保禁燃要求入脑入心。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禁燃办每季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一次禁燃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
4、强化经费保障。区、街道两级财政部门要对禁燃工作经费给予充分保障。
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6日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