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22 10:39:39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禁燃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娄星区城区禁燃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媒体加活动、新闻宣传加社会宣传的方式,通过组织策划各种禁燃实践活动,让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共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和时间

(一)宣传的主要内容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2.禁燃的相关文件及政策。《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娄星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

3.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

(二)集中宣传时间

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持续时间可到2016年2月底。

    三、工作任务

(一)媒体宣传

由区委宣传部制订具体方案,在新娄星报、娄底电视台都市频道、娄星在线、娄星手机报等媒体上开辟“禁燃工作”专题或专栏,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适度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宣传原则,制作公益电视宣传片,反复播放禁燃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跟踪报道我区禁燃工作进展,及时反映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禁燃活动的好做法、新经验,全面宣传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以及禁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禁燃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曝光。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会议宣传

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将禁燃精神逐级传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企业要召开班组长和职工代表会议,社区要召开党员组长会议,小区要召开业主代表会议,确保禁燃精神人人皆知。

责任单位:各街道、乡镇,区直各单位

(三)阵地宣传

     1.进社区(小区)。逐栋逐户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宣讲禁燃政策法规;在背街小巷、小区入口等显著位置悬挂禁燃标语;利用社区服务大厅和物业小区的电子显示屏播放禁燃标语;设置禁燃宣传栏;在电梯、楼梯口、楼道等位置张贴禁燃宣传画、通告;有视频宣传条件的播放禁燃宣传片;在社区(小区)健身园地、休闲绿化带设置禁燃提示语。

    责任单位:各街道、社区

  2.进学校。中、小学学校设置禁燃宣传栏,各班级黑板报开设禁燃专版;利用思想政治课实施禁燃宣传进课堂;通过显示屏、横幅等形式设置禁燃标语及禁燃知识;开展“我是禁燃小先锋”等主题活动,通过班会活动等形式播放禁燃公益宣传片;在教室、楼梯等位置设置禁燃海报,营造禁燃氛围。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城区各院校

3.进企业 。在电子显示屏上播发禁燃公益宣传、滚动播发禁燃标语口号;有视频播放条件的滚动播放禁燃宣传片;在厂房、车间、办公楼张贴禁燃宣传标语、设置固定的禁燃宣传栏。

责任单位:各街道

4.进机关。在机关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发禁燃标语口号;在机关设置固定的禁燃宣传栏;在机关电梯间、楼梯口设置禁燃提示语。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有独立院落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

5.进宾馆(酒店)。有电子显示屏的播发禁燃宣传语及禁燃公益宣传片;在大堂、前台、电梯间、房间设置禁燃提示牌;酒店服务指南里摆放禁燃宣传折页。

责任单位: 区招商旅游局、各街道

6.进商场(市场)。在进出口显著位置设置禁燃宣传栏;在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禁燃标语;有视频播放条件的滚动播放禁燃公益宣传片。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

7.进工地。在围挡、围墙上通过制作禁燃宣传画、标语等形式宣传禁燃工作,营造氛围;在出入口设置禁燃宣传栏。

责任单位:区住建分局、各街道

8.进窗口。在咨询台、售票窗口、等候区设置禁燃宣传标语;通过各种电子显示屏播发禁燃公益宣传片、禁燃提示语;广播定期播报禁燃宣传语。

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

(四)社会宣传

1.流动宣传车。安排2台流动宣传车,与市城管局联合开展3个月的集中宣传,每天早上7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6点,节假日不休息。

责任单位:区城乡综合管理办(1台),各街道(轮流安排1台)

2.展板宣传。根据禁燃工作有关精神制作宣传展板,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服务窗口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解答市民问题。

责任单位:各街道、社区

3.门店宣传。按照责任区域划分,各单位工作人员入店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宣讲禁燃知识。

责任单位:区城乡综合管理办、各街道城管办

4.家庭宣传。各社区(小区)向辖区家庭发出禁燃倡议书和禁燃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各街道、社区

(五)主题宣传

1.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小学生中开展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家积极参与禁燃的宣传、服务和整治;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小市民”主题征文及演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讲文明、去陋习、树新风。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

2.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禁燃我先行、干部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实践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禁燃工作宣传员、文明行为示范员、不良行为劝导员,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围干部群众。

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各乡镇街道

    3.在各城中村、社区单位、住宅小区、家庭中开展“无燃小区、无燃家庭”评选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引导和培养居民群众自觉学习禁燃知识、保持优美环境,使居民通过具体事例改变陈风旧俗,在参与中自我教育,在参与中互相监督,在参与中养成习惯,在参与中提高素质。

责任单位:区禁燃办、各街道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禁燃办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把禁燃宣传列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并围绕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精心研究策划,认真制定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尽快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2.广泛发动。各责任单位要注重将开展禁燃宣传实践活动与本单位日常工作相结合,层层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不断拓宽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同时要围绕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座谈会、现场会、市民热线等多种方式,邀请有关专家、城市管理者和普通市民参与,展开讨论,查找差距,剖析原因,提高城市品位和城市管理水平,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贴近群众。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要围绕民生问题的解决,着力鼓舞人心;宣传方式要灵活多样,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让全社会感同身受;宣传手段要创新,要不断优化和拓展内容与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事释理,寓教于乐。

    4.严格督查。区禁燃办要把禁燃宣传工作列为督查督办工作的重点,严格对照活动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采取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快速、扎实开展工作。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在全区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编辑:娄星在线

阅读下一篇

返回娄星在线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