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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5年度娄底市娄星区食品安全工作迎市考评指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27 1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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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娄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县市区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娄底市娄星区食品安全工作迎市考评指标责任分解表》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务必抓紧落实好相关工作,并于1210日前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加分的项目资料)报食安办。联系人:黄如军,联系电话:8958933

2015年度娄底市娄星区食品安全工作迎市考评指标责任分解表

                       娄底市娄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51012        


附件

2015年度娄底市娄星区食品安全工作迎市考评指标责任分解表

考核指标

评分内容与计分方法

分值

责任单位

组织

保障

22分)

1县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有明确要求得0.5分,县市区政府下发专门文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得1.5

3

区政府办

2、召开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和食安委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解决食品安全难点问题,分别得1.5

3

区政府办 区食安办

3、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且权重达到2%及以上,得2

2

区人社局

区食安办

4县市区政府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或与乡镇和相关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制订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2

2

区监察局、区食安办

58月底前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整到位并印发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别得0.5分。

2

区食安办

6、县市区在4月底前全部印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三定”方案得2分,每少1个扣0.5分,扣完为止;5月底前所辖县区区全部实现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人财物划转到位、职责任务落实到位得3分,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5

区编办

77月底前县市区在乡镇(街道)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或工作机构得3分,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3

区食药监分局

8、食品安全“十三五”专项规划列入区州重点专项规划,得2分。

2

区发改局

能力

建设

20分)

9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综合协调、日常监管等所需经费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分别得1分;2015年度人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高于上年度水平得2分,与上年度持平得1

8

区财政局

10、配备必要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车辆、设施装备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得4分;乡镇监管机构配备基本的检测和办公设施,得2

6

区食药监分局、区农业局

11、组织制定县市区食品、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或细则分别得1分,按时完成风险监测任务得1分,完成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得1

4

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

12、建立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设立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得2分,对食品安全重大突发敏感事件、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或报告不及时或应对不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每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

区政府办、区食安办

监管

工作

26分)

13、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订和落实专项整治方案,加强隐患排查和产品抽检,严格监督执法,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得2分;未制订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扣0.5分;发现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禁用农药、非法处置病死动物、私屠滥宰生猪等行为或在农业部、省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检出违禁物质,每例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

区农业局、区畜牧水产局

14、组织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得分。

2

区食药监分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公安分局

15、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监管对接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得1

2

区农业局

16、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整顿规范治理,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得2

2

区食药监分局

17、组织开展食品四查活动(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制订活动方案,完成活动任务,得2

2

区食药监分局

18、承担级下达食品(保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完成100%1分,完成75%及以上得0.5分,完成75%以下不得分;对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获证企业、25大类食品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1分,达75%及以上得0.5分,75%以下不得分

2

区食药监分局、区农业局

19、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不合格样品发现率在全排名前3名的得1分,3名之后的不得分;核查处置率100%2分,每少1家扣0.1分,扣完为止

3

区食药监分局、区农业局

20、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率达80%以上且进行公示得1分,60%以上得0.5分,60%以下不得分

2

区食药监分局

21、每季度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得2分,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等旅游高峰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旅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得1

3

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区食药监分局

22、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得1分,涉刑案件按规定移送得0.5分,对移送的涉刑案件及时核查处置得0.5

2

区食安办、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畜牧水产局

23、省、市级督办的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组织查处办结达到100%,得2分,每少一件扣0.5分,扣完为止。

2

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分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公安分局

24、按要求上报各类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方案、总结,得2分,每少一件扣0.5分,扣完为止。

2

区食安办

 

 

社会

共治

12分)

25、成立县市区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分别得0.5

2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区食药监分局

26、建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安排专项经费、举报渠道畅通并向社会公布得2分;举报案件办结率高于90%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区食安办、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畜牧水产局、区财政局

2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得1分,食品安全宣传周举行统一启动仪式得1分,相关部门依次举办系列主题日活动得1

3

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分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科协、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经信局

28、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得1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得1分,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得1分,开展国家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得1分。

4

区食药监分局、区教育局、

区农业局

专题暗访

10分)

市食安委组织专题暗访。

10

区食安办

公众测评

10分)

由市食安委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一次公众测评。

10

区食安办

加分项

(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有重大突破或经验做法在全国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或国务院食安委办书面推广,加1分;在全省、全市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或省、市食安委办书面推广,加0.5

 

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2县市区公安部门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加0.5

 

区公安分局

3、破获和查处省部级挂牌督办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每件加0.5分,破获和查处厅局级挂牌督办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每件加0.3分。

 

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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