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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娄星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27 1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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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机关各股室、稽查大队,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

现将《2015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娄星分局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按照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改革精神、法治思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落实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三个责任”,严守“三条底线”,严格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加快提升监管水平,努力开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建立健全监管网络

(一)积极推动机构改革。严格落实省、市、区有关机构改革工作部署,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快组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步伐,抓紧人、财、物划转到位,尽快承接新职能。

(二)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加强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所队伍建设,制订基层监管所工作规范,树立推广优秀基层监管所典型。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协管员制度,并完成队伍组建。

(三)理清职责与事权。明确分局、乡镇(街道)监管所职能定位和监管事权,建立分级负责制度。树立全程监管理念,理顺监管工作机制,对食品生产及学校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统一监管,防止职责交叉。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促进部门联动,提高工作系统性、协调性。

二、突出无缝化、精细化日常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一)深入落实日常监管“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健全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实施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统一监管尺度、执法标准和工作流程,做到每次监管执法有记录可查。定期对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情况有督查、有通报,确保日常监管检查到位、执法到位、整改到位、公开曝光到位。

(二)突出日常监管重点。突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高风险食品品种、易发生问题的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的监管制度,防范食物中毒发生。全面清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市场主体,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高风险药品、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监管,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深入落实《娄底市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药柜设置标准指导意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备案、现场检查和过程监管。

(三)加强督查指导,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基层监管所的监督检查,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制度。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和风险监测,查找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四)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以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配合市局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做到应培尽培,确保培训效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市局统一安排,上半年组织开展“四小”整规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诊所、小药店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半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等“四查”百日会战行动,摸清监管底子,建立风险清单,查办一批违法案件。4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全区食用油“禁散”专项整治行动。

(二)开展食品打非治劣“亮剑”行动。以假冒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两超一非”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以肉及肉制品和外来水产品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开展打非治劣“亮剑”行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三)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加强与检察机关在案件查办处理、信息通报、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协同检察机关开展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评估与应对。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的对接联络、信息共享以及案件和线索移送标准、流程,建立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技术支持、会商交流、成果发布等机制,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

(四)完善稽查工作机制。明确乡镇街道监管所稽查办案职能,建立分局稽查大队查办大案要案、乡镇街道监管所负责简易的、一般性行为违法案件查处的工作机制。完善大要案挂牌督办奖励制度,加大大要案件查办力度。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执法内容、程序、标准和文书,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

四、扎实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科学监管能力

(一)加快基层所快检平台建设。从人、财、物三方面对基层所快检工作进行重点倾斜,尽快建好快检平台,鼓励大型农贸市场、超市配备快检设备。

(二)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科学统一、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机制,加大专项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力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抽检信息公布、结果综合运用机制。深入开展抽检结果分析研判,切实强化对不合格产品、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和后处理。

(三)加强审评认证和监测能力建设。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扩面提质,强化对监测结果的分析运用,服务监管执法和科普宣传。

(四)抓好信息化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市局参与省局“智慧食药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应急体系建设,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条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五、创新监管手段,打造监管工作新亮点

(一)餐饮食品监管上层次。积极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好数字化信息监管平台,所有学校、大中型餐馆和有条件的职工食堂要安装到位。打造一至二条餐饮食品示范街,申报一至二家示范食堂(店),确保通过国家餐饮示范区的复检。制定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办法,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工作。

(二)食品生产监管有重点。重点开展对“黑工厂”、“黑作坊”的排查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食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食品流通监管严规范。加大对城区农贸市场食品流通的监管力度,立足科技手段,加强快检体系建设,严把农贸食品准入关,全年争取二家超市、五家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达到规范要求。

(四)保化监管更深入。进一步完成公示牌普及工作,着重加强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的监管及省监管信息平台的录入工作。       

(五)稽查打假有亮点。针对人们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环节,深挖案件线索源头,要查处几件接地气、有影响力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管行为

(一)加强建章立制。重点加强痕迹化执法、日常监管执法指南、稽查办案规范、行政执法证明文件制作、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制度,制定食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完善药械、保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

(二)严格规范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治理能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完善落实行政处罚立案核审、案件会商、案审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深化政务公开,重点抓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食品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监管执法,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抽验不合格产品等信息公开披露。

(三)推进简政放权。按要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之外无审批”。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推行申报材料格式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

七、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参加市局举办的“新常态新发展,提升四种能力”全员培训,开展“案例讲评”、“优秀案卷评选”、“执法体会交流”等活动,加强基层干部监管执法能力培训。

(二)积极推动创先争优。把查办重大案件、完成重大任务、攻克重大课题、应对突发事件作为锻炼和识别干部的关键,广泛开展法规考试、专业竞赛、技能比武、优案评比、应急演练等活动,引导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评选出一批优秀监管员、优秀监管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乡镇(街道)。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党团建设和工青妇工作,关心爱护老干部,打造独具特色的娄底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转作风各项措施,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基层典型经验,推动改进工作办法。创新督查督办方式,加强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探索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改进绩效考核方式,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八、充分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提升社会共治能力

(一)夯实监管基础,筑牢监管网底。以监管所标准化为抓手,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交通、取证、快检等执法装备,提高基层一线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群防群治。做好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寻找最美药师”、12331主题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督促企业行业自治。按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档案。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试点,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推进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创建。组织食品流通和餐饮示范单位创建。

(四)发挥乡镇食安办的作用,推进部门联治。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的作用,整合各方面力量,抓好部门间的协作。制定区乡(镇)二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标准,建立和完善乡镇监管所考核细则,完善常规性指标、年度重点工作和约束性指标相结合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流程,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抄送:娄星区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娄星分局办公室     2015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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