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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娄星分局关于印发《娄星区开展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27 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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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各股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现将《娄星区开展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娄底市娄星区食品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管理局娄星分局

 

                              2015年4月9日

 

娄星区开展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娄星区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保障牛血的质量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开展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娄食药监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和市食药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区食安办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依法落实监管职责,全面清理整顿牛血的生产加工行为,督促加工业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业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行为,确保全区牛血的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区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娄星区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毅宏

副组长:王建勇  喻国翔  王志奇

成  员:黄如军  刘兴旺  刘  韵  胡  凯  曾赛芬

  李小春  付  赞  肖  峰  唐  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如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旺、刘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涉及牛血的生产加工小作坊

四、工作任务

1、开展排查登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督服务所对辖区内的牛血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消费环节进行调查摸底,进行地毯式的逐一排查,建立相关的台帐资料,做到不留死角盲点。同时要及时上报分局综合股。

2、开展监督检查。分局稽查大队要对全区范围内的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生产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食品生产条件;二是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三是是否有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建立台帐;四是是否对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严格把关;五是是否及时清洗生产设施设备;六是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添加剂的行为。

3、开展监督抽查。分局稽查大队要对全区范围内的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牛血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抽样,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上报。

4、严查违法行为。分局稽查大队要对以下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一是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二是生产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不符合规定要求;三是未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的;四是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查处过程中,对无证小作坊予以取缔,有严重违法行为要停产整顿,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部署

1、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4月13日—4月15日)

由综合股牵头,稽查大队和食品生产监管股参与,城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督所配合,共分四个组对辖区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

第一组:负责人:刘兴旺

成    员:黄如军  梁  梁  王湘庆

责任范围:长青  石井  百亩

交通工具:湘K-9HL79

第二组:负责人:刘  韵

成    员:李小春  周  艳  肖  峰

责任范围:乐坪  万宝  茶元

交通工具:湘K-91715

第三组:负责人:胡  凯

成    员:付  赞  曹  灿

责任范围:大科  双江  小碧

交通工具:湘K-S0033

第四组:负责人:曾赛芬

成    员:王  青  唐  亮  陈  佩

责任范围:花山  黄泥塘  杉山

交通工具:湘K-Q9977

2、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4月23日)

抽调精干力量,对全区范围内的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一次全面的集中整治。

第一稽查组:负 责 人:刘兴旺

成    员:黄如军  付  赞  王  青  梁  梁  肖  峰

责任范围:长青  花山  黄泥塘  杉山  石井  百亩

交通工具:湘K-S0033

第二稽查组:负 责 人:刘  韵

成    员:胡  凯  曾赛芬  李小春  周  艳 陈  佩

责任范围:乐坪  大科  双江  小碧  万宝  茶元

交通工具:湘K-Q9977

3、总结提升阶段(4月23日—4月30日)

组织对予以取缔、停业整顿的牛血小作坊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积累好的工作经验,突出特色。同时加强对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服务指导,对通过改善条件,达到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条件的予以发证,确保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第一复查组:负 责 人:刘兴旺

成    员:黄如军  付  赞  王  青  梁  梁  肖  峰

责任范围:长青  花山  黄泥塘  杉山  石井  百亩

交通工具:湘K-S0033

第二复查组:负 责 人:刘  韵

成    员:胡  凯  曾赛芬  李小春  周  艳 陈  佩

责任范围:乐坪  大科  双江  小碧  万宝  茶元

交通工具:湘K-Q9977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开展并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严厉查处。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无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的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对牛血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添加剂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提升广大群众对牛血的消费信心。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及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办要加强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分局反映整治动态,报送整治情况。同时专项整治期间的整治信息由分局统一及时向公众通报,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娄星区开展牛血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经费预算表

 

整治阶段

人数经费

交通经费

合计

调查摸底阶段

(3天)

 

人数

标准

小计

车辆数

标准

小计

15人

30元/人

1350元

3辆

200元/辆

1800元

集中整治阶段

(4天)

 

12人

30元/人

1440元

2辆

200元/辆

1600元

3040元

总结提升阶段

(2天)

 

12人

30元/人

720元

2辆

200元/辆

800元

1520元

共计

 

 

 

 

 

 

4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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