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娄底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治理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一些地方“脏、乱、差”的问题,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文管卫”为契机,以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整体联动的效能,全面规范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主体,努力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整洁、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创文管卫”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深入、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以解决农贸市场及周边“脏、乱、差”现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美化、净化、序化城市环境目的,促进我市“创文管卫”工作顺利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管理国家卫生城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禹丽君为组长,成员由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娄星区商务局,主要负责起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相关信息资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整治任务及标准
1、规范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的非法占道、出店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积极与市场管理部门、街道社区衔接,开辟专门经营场所,按照“三有”(有防污染措施、有垃圾收容器、有专人负责卫生),“四不”(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扰民),“五统一”(统一经营地点、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标志、统一经营标牌),定时、定点规范经营,确保摊点经营的规范化。
2、严禁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门店前乱拉、挂商品,乱张贴非法广告等“八乱”现象的出现,督促各经营者、两侧门面自备垃圾收容器,清洗门前污渍,洗刷墙面,更换破旧招牌、门楼等。
3、疏通市场周边的消防通道,严格控制人行道、车行道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治理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环境的经营户、油烟扰民的夜市及小餐馆。
4、清理农贸市场及周边“脏、乱、差”环境,对已反弹形成城市马路市场,实行摊担进入市场内经营,范围管理,对影响市容和交通安全的依法予以取缔。
五、具体分工
1、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在建城区、乡镇农贸市场的建设与还未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建设的达标工作。
2、工商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内划行归市,规范经营,亮证经营,文明经商,文明劝导等工作,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不文明经商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规范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3、城管局牵头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停、乱贴等违规行为。
4、文明办配合工商部门组织“星级文明卫生市场”的开展与评选、授牌、奖励等工作。
5、卫生局牵头对农贸市场的“五小”行业、除“四害”达标整治工作。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熟食门店的管理和监管。
由商务牵头会同上述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逐个整治达标。对整治达标的农贸市场由工商、城管各派出两名工商管理人员和城管队员进驻市场,与市场主办方联合管理市场,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2月20日到2015年3月12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3月17日)
1、根据市场的经营时间、特点,组织人员开展有步骤的取缔行动,力争“取缔一个,巩固一个”。整治任务较重的城区,分五个片区进行整治,可按工作需要合理调整整治时间。
2、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占道经营整治,联合所在街道、社区和市场业主力量,开展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整治,防止出现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反弹。
3、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0日)
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建章立制,巩固长效阶段(2015年3月21日到2015年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步入长效管理阶段,针对前期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克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关系到“创文管卫”工作全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市场及周边整治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按期完成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三)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此次整治工作任务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文管卫”工作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娄星区商务局
2015年2月10日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