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区直各单位::
为降低我区鼠密度、预防各种鼠传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10月起我区将开展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10月1日至10日)
1、宣传发动:各街道办、社区、区直各单位应在卫生宣传栏上张贴宣传海报、刊登科学灭鼠知识和灭鼠通告,公布鼠情举报电话,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灭鼠活动;区直相关单位及各街道召开投药动员部署会议,落实辖区灭鼠各项工作,做到全面发动,不留死角。
2、环境治理:各街道办、社区、区直各单位要发动单位职工、辖区居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密闭收集工作和食物保存工作,断绝鼠粮,并进一步完善防鼠设施,各街镇要组织社区开展辖区鼠情调查,清理和更新灭鼠毒饵站,为下一阶段投药灭鼠工作奠定基础。
(二)投药阶段(10月11日至20日)
1、投药范围: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居民区,分内、外环境进行投药。外环境包括各类生活小区、公共场所(包括内河沿岸、公园绿地)等外部环境,内环境包括各个单位内部、居民室内等场所。
2、投药方式:外环境鼠药由区爱卫办统一发放至各各街道办、社区专业队投放。内环境鼠药由各街镇、社区负责组织,各单位、居民自行购买投放。
3、使用药械:全区灭鼠统一使用慢性鼠药,外环境使用0.005%溴敌隆蓝色椭圆形蜡丸毒饵(农药登记证号:PD20086047)。内环境使用其它获得农药登记证号、贴有“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的慢性鼠药,或者使用粘鼠板。
(三)查遗补漏,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31日)
各街道办、社区、区直各单位要组织好自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做好补缺补漏工作,完善防鼠设施,集中收集、处理鼠尸,并开展鼠尸消杀灭蚤工作,预防鼠疫传播。市、区爱卫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街镇投药灭鼠工作进行检查,灭鼠工作不落实的单位、社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其它事项
(一)投药前各街镇、社区应张贴灭鼠通告,做好鼠药安全投放宣传工作,预防儿童误食鼠药,投药时投药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
(二)各街镇要切实落实公共场所、绿化带、公园、拆迁工地(含拟拆工地)、内河沿岸等场所的灭鼠工作。
(三)各街镇办、社区、区直各单位应在相应时间内开展灭鼠活动,并将具体活动安排上报区爱卫办。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