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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花山办事处关于中心城区门店(车窗)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20 14: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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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办事处关于中心城区门店(车窗)
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指示安排,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提高我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打造舒适娄底、洁美娄底、文明娄底,提升娄底市的美誉度、知名度和竞争力,结合我街道市容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内容
    一是着力整治市民随手乱丢垃圾、店内垃圾外扫、生活(袋装)垃圾乱堆乱丢;二是着力整治路面车辆行驶中的往车外乱丢垃圾乱抛杂物现象。
    整治标准
    1、将辖区路段分为两级,其中涟滨东街、涟滨西街、娄星南路为一级管理路段,其余路段为二级管理路段。、
    一级管理路段整治标准:通过有效整治,城区临街门店店内垃圾外扫、外丢,市民随手乱扔垃圾,车辆行驶中向外乱抛杂物现象基本消除,市容明显整洁,卫生管理质量有显著提升。
    二级管理路段整治标准:通过有效整治,上述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卫生明显好转。
    三、组织领导
    顾  问:黄  明   
    组  长:李国雄
    常务副组长:康郭平
    副组长:邓建军 王  全 王小芳 赵宇华 刘卫来 李  春
            胡春桃 梁松林 李  洁 何红伟 曾建成 李满芝
    成  员:机关各站办所负责人、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康郭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的指挥、协调和指导。
    四、整治单位
    整治主体单位:处城管监察中队、湖南奇亚物业公司
    整治配合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五、整治范围
    10个社区居委会
    六、工作原则及责任划分
    整个行动由花山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公室统一部署,以花山城管监察中队、社区居委会、各物业小区为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有关责任单位的职责划分下:
    城管监察中队
    制作宣传标语、倡议书,开展整治工作。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乱吐乱扔等现象,不按规定时间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查处。
    社区居委会、物业、市场
    要做好辖区经营户和居民户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文明卫生意识的提高;督促临街门店业主自行配备垃圾容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倾倒垃圾;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对违反规定乱扔乱倒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活动。
    整治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时间:2016年3月5日至3月31日)
    处城管办公室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学校通过版报、宣传栏等开工,制作宣传横幅、发放倡议书,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居民、沿街商户,养成垃圾袋装化,不乱扔杂物,不乱泼乱倒,讲究文明卫生的良好风尚。
    全面推进(2016年4月1日至9月30日,之后转入常态管理)
    配合市城管大队,按照工作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将环卫保洁与城管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市民文明卫生意识的逐步养成和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惩罚违章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对向车外抛弃、倾倒废弃物,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依法责令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对临街门店在市区乱倒垃圾、粪便、污水的,依法责令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对随便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皮屑、烟头、槟榔渣、塑料袋等废弃物的,依法责令改正,每次处20元罚款;对于行人乱丢垃圾一律罚款20元,不得自由裁量。对执罚确有难度的,可以选择:要求行政相对人接受市容环卫学习班短时学习教育或清扫人行道卫生50米或在繁华地段举“文明劝导标识牌”半小时(以录像为证),以此来引导和帮助市民感知城管人的,从而理解、支持城管工作,实施有情操作的,折算为执法案件完成任务。
    日常整治与错时整治相结合。一是推行错时工作制。在强化平时管控与执法的基础上,着力在早、中、晚三个时段进行重点整治。二是推行轮班轮休制。积极推行轮班工作和休息,不存在正常工作时段和双休日,实行全天候整治。三是实行“定点督岗、徒步巡查,机动支撑、联勤协作、联合整治”的工作模式,提高对门店垃圾和车窗垃圾纠章和整治的控制力;坚持“反复抓、抓反复”,严和重罚,确保时间上不留断档、空间上不留死角,确保管理力度由面到线到点,务使街面上的动态违规现象得到及时控制和有效遏制。
    现场执法震慑和公开曝光震慑相结合。各整治单位要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摄像取证和保留整治资料,每周向市容科报送一次整治情况(摄像资料和执法案件数量),对典型性案件要及时上报区城乡办,以便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曝光,让行政相对人知道违章后果,承担违章责任,知错就改,知难就止。
    八、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处机关、社区居委会及物业单位的各级领导干部职工要自觉深入一线,亲历亲为,切实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二)强化责任。此次门店(车窗)垃圾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定人员、定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的需要,各级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增强大局意识,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真正形成各单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花山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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