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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19 1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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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政府安排,我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区社区建设及管理服务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娄星区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不含委托市经开切管理的2个街道办事处),城区总人口29.8万,现有55个城市社区和1全乡镇社区(恩口社区)。2002年8月,根据中办发〔2000〕23号和湘办发〔2001〕17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娄星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城市社区建设试点。11年来,历经区划调整、示范创建、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四个发展阶段,社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童家社区被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另有11个社区获得“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

  (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05—2006年社区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年期间,娄星区采取“政府投入、单位帮扶、开发商赞助、社区自筹”的方式,共筹集社区建设资金2680万元,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1.35万平方米。2008年以来,通过完善帮扶共建制度、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又陆续新建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1.2万平方米。目前,全区共有37个社区拥有自己的办公用房,18个社区借用或租用办公用房,社区工作用房平均面积达到420平方米,建有“一站式”服务大厅15个、文体活动室124个、图书阅览室25个、室外健身休闲场所135个、各类便民服务网点684个。

  (二)社区干部队伍和组织网络建设情况

  据统计,娄星区现有社区工作人员434名,其中专职364名,兼职70名。区委高度重视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把社区工作者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社区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鼓励和支持社区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有46名社区干部通过在职教育获得了大专以上学历;另一方面建立选派机制,优化队伍机构,2008年以来,每年从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和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派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助理,累计已选派6批次43人。同时,积极创新社区党建工作,目前已建立社区党委2个、党总支12个、党支部91个;在全市率先开展街道“大党工委制”和社区“兼职委员制”试点,全面建立了“三级”党建网络,初步形成了“五共五化”大党建格局。

  (三)社区经费保障及工作人员待遇情况

  2004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先后投入3500万元对230多条背街小巷实施提质改造,硬化路面37万平方米;投入2800万元对80多个弃管小区和40多个城中村进行综合整治;投入2600万元用于社区环卫保洁及物业化管理。同时,逐步增加社区运转经费投入,运转经费保障标准由2003年的年均3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0万元。此外,55个城市社区中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有10个社区,有自筹经费来源的有27个社区。社区专职人员平均工资约1000元/月(最高的1500元/月,最低的750元/月),大多数社区干部参加了养老医疗保险。

  (四)和谐社区创建情况

  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城市抓社区”的理念,把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娄星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社区建设考评体系,印发《社区建设工作考评办法》,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和街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2010年以来,以“三个创建”为契机,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创建平安社区方面,城区共建立社区警务室48个,配备社区民警54名;成立社区治保会55个、专业保安队伍266支;组建义务巡逻队37支。同时,积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开展了社区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初步打造了一批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社会保障服务、人口与计生服务、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便民利民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示范。创建文明社区方面,先后动员近5万人次进社区开展文明劝导和义务保洁服务,有5000多名社区志愿者参与了“三个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公益服务活动。全区已组建社区腰鼓队、秧歌队、舞蹈队130多支,成立社区艺术团18个,创建全省书香社区2个,连续5年举办了社区文化节。开展了“洁美家庭、洁美楼栋、洁美单位(院落)、洁美小区”创建活动,凝聚了社区人气,促进了社区文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娄星区社区建设的组织构架初具规模,新型社区管理理念逐步树立,并具备了一定的硬件条件,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我区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依然处于低层次,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不相适应”。

  1、管理体制上的不相适应。一是责权利不对等,居委会行政仳倾向严重。目前,社区组织承担的政务性工作和事务性工作多达120余项。但有些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下派工作任务时,没有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社区在承担着繁重政务性工作的同时,未能享有对等的权利和利益。比如:社区承担着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能,但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常常不征求社区意见;社区承担着新建小区和弃管院落的环卫管理职能,但相关责任主体并没有同社区办理移交手续;社区承担着综治维稳职能,常常要进京赴省接人,但维稳经费却得不到保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社区居委会成了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机构和“准行政机关”,经济上和管理上都依附于街道,致使社区难以有效地依法履行其民主自治功能,社区干部疲于应付各种会议、检查、评比,没有更多时间深入社区了解民情。二是联点帮扶没有约束机制,社区建设缺乏推动力。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市区单位联点帮扶社区建设工作的文件,这对我区首轮社区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刚性约束机构,该制度功能逐步弱化。

  2、服务体系上的不相适应。一是社会参与面不广。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发育成熟,全方位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志愿者占国民的30%,有的高达60%。而我区社区志愿者仅占城区人口的2%,且志愿者中在职职工和青年人的比例较低,很大一部分是离退休人员。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尤其是单位人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参与社区活动的意识淡薄。二是专业化水平不高。职业社会工作人才、社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影响了社区服务项目的拓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新形势下的社区服务未真正开展。三是市场化运作受阻。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服务中心按市场规律提供的有偿服务存在抵触情绪,一些老城区居民不愿交纳物业服务费,也有些物业公司收取了管理费却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完成改制的企业基本上没有预留物业管理设施及配套经费,导致职工生活院落的环卫管理出现空档。四是驻区单位配合不够。社区服务的质量不高,社区管理的权威不够。上级所有的评比及荣誉的授予几乎无需征求社区意见。五是治安服务有待加强。社区民警既要参与出警、值班备勤,又要参与处突、警卫以及各种专项行动,难以集中时间和精力来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群防群治组织由于普遍没有经费保障,群防群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其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也存在很大局限性。

  3、规划布局上的不相适应。一是区域划分较乱。我区自2003年首次调整社区范围至今已有十年之久。伴随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住宅小区和拆迁安置小区相继建成,有10多个行政村陆续改为城市社区,但对社区的管辖区域一直未作调整,使得社区间界线不清、地域插花等现象十分突出,社区间人口规模严重失衡。目前,社区人口最多的接近20000人,最少的不足2000人。二是整体规划缺位。地改市后,娄星区的规划、城建、国土等职能被整体上收,但市直有关部门并未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没有预留社区建设发展空间,导致城市建设管理与社区建设管理脱节。老城区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还有18个社区的办公用房没有解决,另有14个社区的办公用房面积未达到省里规定300平方米的标准,各种专业性服务设施、文体活动场所更无法落实。新城区的一些社区虽然依托城建项目争得了建设用地,但仅限于社区工作用房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建设仍无用地保障。三是建设标准不明。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没有制定具体标准,社区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环卫以及为老、助残、便民利民等公益性服务设施,缺乏顶层设计和具体建设计划,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区服务功能的发挥。

  4、投入机制上的不相适应。一是社区工作经费短缺。大多数社区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政府财政补助。但目前年均10万元的财政拨款只能勉强解决社区干部的基本报酬和养老保险,不能保障其他费用开支。据调查测算,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至少每年需要17万元左右,如考虑合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年均需要20万元。社区年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原低于娄底的自治州、怀化,现已分别达到16万元和18万元,永州更是猛增至28万元。二是社区公用设施建设经费短缺。社区建设本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但娄星区是“吃饭型”财政,加之没有城建税、城市配套费、土地出让等收入,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无更多财力投入。近几年来,市级财政在社区环境整治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但对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几乎是零投入,对背街小巷和弃管小区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也没有安排经费预算,致使社区负债运行成为普遍现象。社区信息化建设缺乏财力支撑,至今尚未起步,社区既无法共享市区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又不能建成管理服务基本数据库,服务手段落后于省内其他城市。

  5、法规制度上的不相适应。一是与社区管理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严重滞后。我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已有10多个年头,《居组法》明显不适应社区建设的发展。社区职能定位、社区居委会选举、驻社区单位在社区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社区组织之间及其与街道、部门之间的关系等已有政策规定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或修法予以规范。二是与新型社区管理密切相关的户籍制度改革严重滞后。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社区流动人口所占比例不断提高,人户分离现象日益突出;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城区政府的许多公共服务和管理依然与居民户籍直接挂钩,诸如低保救助、就业保障、公共教育、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使得社区管理沿袭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居民户籍所在地管理”模式,导致社区服务覆盖不全、社区管理出现盲点,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社区建设是一项制度创新、社区重构、城区工作格局全面改革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针对我区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及建议。

  1、理顺各项体制机制,完善城市基层管理网络。一是推进街道职能转变。按照重心下移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向街道下放事权,规范明确街道“统筹辖区发展、突出社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组织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真正建立起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加大社区建设在街道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引导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建立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辖区内单位共驻共建责任,纳入债效考核,建立社区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制度,辖区内的建设开发项目在审批、竣工验收、移交等环节中,街道、社区应当参与,待社区建设配套设施和相关管理经费到位后,社区方可接收管理。辖区内单位和小区开发建设项目新进驻的人口应先到社区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才可办理户籍准入手续。二是切实减轻社区负担。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责,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申报准入制度,实行统一审核、归口管理。对经批准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相关职能部门应与社区充分协商,安排好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充实社区力量,按社区管辖范围和人口规模核定社区管理人员。三是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区党建同,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社区干部和居民代表联系居民户制度、社区民情恳谈会制度、社区民主听证制度、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不断巩固居民群众在社区中的主体地位。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内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积极推进“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健全市区单位联点帮扶社区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社区居委会对驻区单位、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其共建社区的积极作用。建议市委、市政府把社区居委会对驻区单位的评议结果作为市直单位绩效评估的依据。四是按照城市发展和城区人口增长状况,及时调整社区设置。

  2、加强改进社区服务,构建新型社区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加快推进街道、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社区就业、救助、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文化体育、警务综治等公共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扎实推进社区福利服务。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促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做好社区服务社会化。做好社区残疾人、空巢老人、孤儿、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三是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积极推动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全面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促进商业服务网点合理而已与有序发展。四是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注册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社区文明程度。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社区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社区工作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议省级财政加大社区活动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由市政府出台《娄底市中心城区社区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根据不同区位的具体情况,编制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详规,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分轻重缓急,每年安排5~8个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从城市配套费或土地出让收入中切块解决。对老城区内的无房社区居委会,建议市政府协调市直有关单位,采取政府行政划拨、部门单位无偿提供等方式,落实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用地。二是强化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根据湘发[2011]7号、娄办[2010]44号等文件精神,建议将社区运转经费标准提高至年均15万元,市、区两级按6:4的比例分担,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按季拨付,以后每隔三年调增一次。三是强化背街小巷和弃管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维护经费保障。我区现有230多条背街小巷和120多个弃管小区,每年需改造维护经费200多万元。建议市政府将此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建立社区建设基金,专项用于社区建设与管理。对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单位院落及家属区,由开发商和单位牵头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落实物业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4、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以电子政务网和电子商务网为枢纽,以街道办事处为主节点,建设以社区居民、房屋信息为基础,突出以房管人手段,集社区办公、管理、数据于一体的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社区管理服务网络全方位覆盖。为此,建议市政府对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继续征收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编辑:娄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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