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对“三公”经费支出和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

编辑:娄星在线 2013-09-16 11:02:03
—分享—

  娄星纪发〔2013〕18号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对“三公”经费支出

  和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娄底市监察局、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审计局《关于转发监察部等国家四部委令的通知》(娄监发[2013]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区各乡镇办事处机关、区直各单位(含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娄星工业集中区、各临时性指挥部2012年元月—2013年8月期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和油料、维修费支出情况;工作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费用支出情况;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检查2013年元月—8月的支出情况并公示检查结果。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2013年9月20日前报区纪委廉政室(表格附后),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完成此次专项清理工作。

  中共娄星区纪委

  2013年9月10日

编辑:娄星在线

阅读下一篇

返回娄星在线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