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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中秋、国庆节期间“八条禁止”要求的通知

编辑:娄星在线 2013-09-16 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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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格执行中秋、国庆节期间

八条禁止要求的通知

娄办发电〔2013〕45号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党委、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湘办发电〔201382号)要求现就我市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八条禁止”,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格执行以下八条禁止要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与赠送月饼、节礼和违规收受月饼、节礼;坚决禁止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银行卡等财物;坚决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务用车;坚决禁止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坚决禁止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坚决禁止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违反八条禁止要求的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禁令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形成监督合力,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廉洁过节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市纪委举报电话:83136658223259

中共娄底市委办公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9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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