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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芝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作者:钟 芝 兰 编辑:娄星在线 2013-08-02 16: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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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并举   求真务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第七届纪委第三次全会暨

全区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31日)

钟 芝 兰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在,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区第七届纪委第三次全会暨全区反腐败工作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深入贯彻上级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扎做好党廉政建和反腐项长期性、基性工作,着力解人民群反映强烈的不正之和突出问题纪检监察事取得了新的展和成效。

——在宣传教育方面形成了崇廉尚洁社会氛围。围绕“兴廉政之风,树娄星正气”主题举办了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展览活动,征集廉政文化精品100余幅,并在星星影剧院等地进行展览,社会反响良好。打造廉政文化一条街,在城区的吉星路和桃圃街设置廉政公益广告标牌200余幅,进一步增强了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双江乡、小碧乡在机关打造具有个性特点、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院落,在农村举办农民廉政作品征集、农民艺术节等活动,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得到了省纪委的高度肯定,双江乡新庄村被省纪委确定为廉政文化进农村的“省级示范点”。联合区检察院打造了警示教育内网信息平台,实现了预防腐败警示教育的全覆盖,开创了全省运用网络手段开展全面性警示教育工作的先河,该项工作被省检察院评为创新性工作予以推广。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组织拟提拔的130多名副科以上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知识考试,使廉政教育由“软性”要求变为“刚性”约束,该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采纳推广。

——在查办案件方面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完善信访形势分析制度、调处农村基层信访问题“三员”制度和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拓宽了案源渠道。加大对大案要案、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小村官大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违反换届纪律等案件的查处,重点查办了区公安分局戴某等人徇私枉法案。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6件次,立案56件,给予党纪处分54人,政纪处分2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开除党籍10人。积极推行“网络问政”,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网络上反映我区领导干部问题的帖子及时介入并延伸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立案查处并回复网民,进一步拓宽了反腐渠道,提升了运用网络反腐的能力。

——监督检查方面,确保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积极开展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调整、安全生产、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35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出台了《娄底市娄星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行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围绕征地拆迁、控违拆违、重点项目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政府效能建设开展明察暗访,全年明察暗访10多次,形成了令行禁止的强力态势。强化重点岗位监督,确定了区卫生监督所、区教育局教育股等15个岗位为2012年重点监督岗位,通过明察暗访和电话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加强对这些重点岗位的全方位监管,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三公”治理,处理违规车辆16台、暂缓和拒购车辆3台;核减、暂缓外出参观学习考察人员67人,节约经费38万余元。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检查,查处“吃空饷”人员221人,涉及金额533万元,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关注民生方面,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区197个村(社区)的财务进行专项清理,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村(社区)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了村级纪检监察员,都将党务公开与村务、财务、事务公开进行有机结合,实现了公开内容全、公开形式多、监督机制新、解决问题渠道畅的预期目标,促进了民生问题有效解决,该工作得到了市纪委的高度评价。同时,对强农惠农资金、教育乱收费、低保和廉租房管理、医疗领域不正之风进行了重点整治,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检查30多家医疗机构,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建立了定点医院准入和退出机制。全方位规范了涉农资金管理,拟订了涉农资金公开、备案、责任追究系列规范性文件,对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无缝监管,确保涉农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服务发展方面,优化了全区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10”指挥中心,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和矛盾调处机制;开展了招商引资优化园区发展环境效能监察和涉企检查专项调研活动,有力推动招商引资和园区经济的发展;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了村组干部向项目收取好处费的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684起,协调处理矛盾纠纷672起,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实施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82人,教育训诫535人,立案查处1起,查处党员2人。全区经济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企业(项目)满意度显著提高。

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腐败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现象还比较严重等等。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反腐倡廉建设影响着民心向背,关乎着党和国家的命运。面对“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的严峻现实,党的十八大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因此,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2013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我区实现“加速赶超、全面提升”的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提高凝聚力,严明党的各项纪律

党的纪律是从严治党之要,严肃党纪是纪检机关的基本职责。坚决遵守党章。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严明党的纪律的基本依据。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党章意识,要认真学习、坚决拥护、严格遵守党章,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党章的特权思想和违反党章的言行。各单位要结合作风建设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学党章知识竞赛活动。严明政治纪律。全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的行为。决不允许搞小团伙、小帮派或以地域划线搞小动作,决不允许在干部推荐、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和选举中为达到个人目的打电话、发短信、拉关系、请客送礼、恶意中伤攻击他人。注重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诬告陷害的人和事要坚决打击、严厉查处。

二、提高执行力,确保全区政令畅通

严格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是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的有力保证。要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权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切实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文化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进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实行重点项目重点管理,重点企业重点服务,切实解决吃拿卡要占、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问题,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做到问责常态化,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推动工作落实。

三、提高公信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作风是形象、是力量、是保障。转变作风不能一阵风,克服形式主义不能走过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九条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歪风,从区直机关做起,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搞虚报浮夸的假政绩,不搞劳民伤财的达标活动,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一旦发现,及时查处、曝光。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恶习,树立“浪费也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的理念,倡导“光盘行动”,遏制舌尖上的腐败,不做“吃货”干部,走出“行贿受贿要不得,吃点喝点不算啥”的误区,实打实地执行《娄星区机关效能建设突出问题和厉行节约不当行为问责办法》,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公务接待活动中不准发放整包以上的香烟或误餐费”等规定,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存在的问题从严从快进行问责。坚决克服以权谋私行为,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从严控制“三公”消费,并将非生产性支出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四、提高自制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制度使人不能腐败,文化使人不想腐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加强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坚持表里如一、言行如一、始终如一,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建立健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任前廉政知识考试等制度。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以贺国中故居建设为基础,结合双江乡新庄村廉政文化进农村“省级示范点”,打造廉政文化教育阵地。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勤廉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我区反腐倡廉的成果和经验,促进廉政宣传教育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从机关走向社会,为反腐倡廉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打造廉政文化“大宣教”格局。

五、提高震慑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查处案件,是开展反腐败斗争最有力的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只有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才能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制衡力,才能向人民表明我们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也才能警醒更多干部。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有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要在违规借贷、参股经商办企业、打牌赌博、奢侈浪费、违反工作纪律、索拿卡要等违规违法方面抓一批典型。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分析查找风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办案协调机制,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完善信访接待机制,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作为发现办案线索主渠道的作用。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提高运用网络反腐和突破大要案的能力,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六、提高制衡力,力促权力规范运行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要进一步完善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进到哪里。加大《娄底市娄星区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问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处置监管和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许可、收费等事项的网络化、公开化水平;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加强乡科级单位党政正职和部分区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围绕权力集中的重要部门、资金资源密集的重点领域、人财物管理使用的关键岗位,明确界定岗位权限、职责以及对人、财、物、事管理的方式,强化动态监控、实时预警功能;继续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七、提高推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主动接入市区乡村组的“阳光三农”信息平台,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发挥村级纪检监察员作用,切实解决在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等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教育收费、教育化债、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投入和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群众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始终保持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昂扬向上的锐气、知难而进的勇气、争创一流的志气,切实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八、提升战斗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打铁先得自身硬,成事还需自身强。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对党忠诚。“天下之德,莫过于忠”。对党忠诚,是成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前提条件。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的影响,自觉做到政治方向不偏离、原则问题不含糊、风吹雨打不动摇。要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冲破阻力,善于攻克难点。纪检监察干部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人事安排等,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要提高能力。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履职意识、责任意识,着力提升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核心能力,做到既敬业又专业。要认真学习科学理论、专业知识,勇于在实践中闯出新路,在探索中取得经验,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要率先垂范。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警示别人、监督别人,自己就得做出样子,起好表率作用。要努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上级和区委规定做到的必须首先做到,上级和区委明令禁止的必须坚决不做。

    同志们,在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征程上,纪检监察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进“加速赶超、全面提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钟 芝 兰

编辑:娄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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