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下达娄星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
报 告
区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文化强区”战略,推进我区文化事业和文体产业发展,根据《娄底市娄星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娄星宣发[2017]20号),2022年度娄星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娄星宣发[2022]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7月6日,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文旅广体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考察组对相关文化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我区共有7家文化企业进行了项目申报。区文旅广体局对项目的申报资质以及资料进行了严格初审。经区委宣传部部务会同意,决定对娄底市凤凰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乐行教育文化有限公司、娄底市莫言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三向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娄底市泽文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联华科技有限公司、娄底市五明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文化企业进行专项资金扶持(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同时严格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各获得专项资金的项目和企业进行监管。
上述7家文化企业对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请区政府给予支持并及时下达项目资金为感!
附件: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宣传部
2022年9月16 日
来源: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宣传部
作者:区委宣传部
编辑: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