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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慧 2021-07-31 12: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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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等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断蔓延,我省多地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大,外溢范围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全面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即日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应急值守;各级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加强力量,安排专班,实行集中办公。

2.即日起,非必要不离娄,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疫情地区(城市),全区所有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部门、单位取消休假;全区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暂时取消休年假,离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事项能及时到岗。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返娄,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居住小区、公共场所落实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4.严格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5.个人及家人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健康码或行程卡出现红黄码(卡)等要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告或瞒报、谎报、缓报,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6.全区严格控制各类现场会议和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原则上不得邀请区外人员参加聚集性活动;1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主办方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活动举办所在地街道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批。市民要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红事缓办、白事从简。

7.全区所有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性场所严格控制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接容量的50%,落实好测温查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8.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发热门诊(哨点)工作制度。药店要按照相关要求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和报告,有发热或咳嗽等重点人员要留观和转运。

9.医院、隔离场所、交通哨卡、冷链食品等要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岗位人群和应检尽检人群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购、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

10.旅行社要及时关注全国疫情动态,坚决杜绝组织前往和接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疫情地区(城市)的游客及团队。

11.广大市民朋友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2.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提高免疫能力。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娄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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