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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娄底市娄星区委员会机关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娄星融媒 编辑:肖慧 2021-04-07 15: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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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7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政协机关进行了巡察。10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政协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政协机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区政协党组全面加强对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指导机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区政协机关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整改促发展,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3类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长期整改8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

(1)关于“机关支部和专委会没有严格按学习方案抓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支部制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点内容专题补学计划,按照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认真学习。二是加强了学风建设,对有抄袭心得体会的2名同志,由秘书长对其进行了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并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

(2)关于“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2020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机关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活动12次。印发《关于2020年政协委员学习活动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委员学习活动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四纳入,10月29日召开了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委室主任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对照检查、制定了工作措施;区政协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2020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向区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次。

(4)关于“委室主任‘—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委室主任“—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委室年度工作报告、个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办公室通过调整分工、统筹工作力量,全面加强了意识形态基础工作,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资料台账。三是加强了学习强国的督学督用,机关支部对学习强国积分靠后的2名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截至2020年12月30日,机关学习小组26人中,积分1万分以上有24人,其中3万分以上4人、2万分以上有10人。四是全面加强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委员政协云活跃度单日排名进入全省前20名,2020年排名全市第二。2020年11月份,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已完成对委员宗教信仰问题的排查。出台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两个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10个委员学习活动小组党支部,全面加强委员队伍党的建设。

(5)关于“理论武装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每月组织了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在学习内容上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办公室对2017以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台账进行了完善,并邀请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进行巡听督导。加强了意识形态方面内容的学习,12月份机关支部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内容的专题辅导。11月6日召开区政协九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各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和委员学习活动小组分组开展专题学习。

3.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6)关于“对省委巡视组财务抽查交办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省委巡视组对区政协财务抽查后交办“开出连号发票,无明细清单、无电脑小票明细,无法说明经济业务真实性,虚假业务套取资金”问题,经查,为2名同志报销2016年办公经费1000元的票据,现已全部退交(合计2000元)。“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开支实行总额1000元内控制使用”的做法在2017年后已经废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政协机关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关于“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核查组对区政协机关进行了专项巡察,2019年2月2日核查组向区政协党组反馈了问题和处理意见,区政协党组严格按照核查组的要求完成整改,并于2019年3月13日向区纪委监委报告了整改结果。区政协机关驾驶员违规加油问题,于2018年由区纪委监委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党纪处分。

4.廉洁风险防控有短板。

(8)关于“廉洁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9日召开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委室主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一岗双责”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制定了工作措施。二是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摘篇》等内容,11月份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支部书记专题讲授党课《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发展》。

(9)关于“风险防控机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单严格落实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等人签字,严格财务审核管理,杜绝问题的发生。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0)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相互批评意见每人不少于2条,并且开门见山、直击问题,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11)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对机关支部和委室主任谈心谈话进行了规范,重点在谈话内容上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谈思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二是谈工作,对工作中的优异表现加以表扬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三是谈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生活状态,帮助解决困难。四是谈问题,聚焦“四风”问题,查找差距、深挖根源,通过谈心谈话“咬耳朵”“扯袖子”,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同时,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前,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

(1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严,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支部严格按照组织学习、开展谈心谈话、自评、互评、民主评议、组织审定等步骤开展年度党员评议工作,并且针对评议中存在的好人主义做法,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教育引导,确保评议结果与党员日常表现相符,真正评出效果。

6.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严。

(13)关于“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学习、研讨内容作为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经常性内容开展常态化学习。班子和个人检视问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干部都对照进行回头看、再剖析,对存在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二是对委员提出的与基层政协委员谈心谈话不够、沟通交流不多、学习培训少的问题,2020年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委室主任开展了走访委员企业、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活动,参加委员组开展的学习活动,加强了与委员的沟通联系。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没有组织委员培训。三是机关支部对党章学习讨论发言提纲网上抄袭的2名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并已重新撰写。

(14)关于“党员积分管理落实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对党员积分管理工作进行了整改,公示前支委会进行了研究,积分管理纪实表按规范进行记录。

(15)关于“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出台了《政协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委员履职评价办法》等文件,开展评先评优,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6)关于“政协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编印成册,从考勤、财务、学习、会议、工作纪律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并严格执行。二是对违反工作纪律,上下班迟到、早退、不按规定备勤等问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作出处理,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依据。

(17)关于“放松了对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党风廉政经常性思想教育。一是认真组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政风制度文件的学习,强化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分管领导与负责委室、委室主任与所属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廉洁谈话,及时纠正干部职工的思想、行为偏差。

(18)关于“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公务用车由公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调度,严格按流程进行审批。

(19)关于“厉行节约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会议室管理的责任单位是办公室,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关灯关电源。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无公函违规接待。

(20)关于“报销2016年12月24日大熊山原生态野莱馆接待餐费546元,无公函”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为省政协湘声报社记者采访接待,经手人已将餐费546元退交。

(21)关于“2017年9月6号凭证中报销住宿费516元无依据无审批单”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为一名同志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参观杨开慧故居活动住宿费,经手人已将住宿费516元退交。

9.违规列支加班餐费。

(22)关于“加班开餐存在无人员名单、无申请审批单、超标准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加班开餐属实。一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完善了附件材料。二是按照40元/每人的标准由经手人对超标部分进行退交,共退交1023元。三是建章立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10.违规报销有关费用。

(23)关于“2017年1月10号凭证违规报销食品发票1400元和584元,无具体事由,无附件清单”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食品发票1400元和584元为时任老干支部书记报销看望生病住院的退休老同志所购食品,因当时的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没有及时提供附件、购物清单。相关情况,具体经办人均已提交情况说明。

(24)关于“2017年1月14号凭证中,一名同志赴武汉办事报销差旅费807元,无住宿发票、无审批、无依据”问题。

整改情况:经手人已将差旅费807元退交。

(25)关于“2018年3月8号凭证、2018年8月2号凭证、2019年2月5号凭证、2019年9月4号凭证无依据、以非原始票据合计违规报销洗车费19894元”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区政协机关管理车辆3台(湘K20017、湘KA0079、湘KNY089),因当时机关管理制度不完善,由驾驶员私人洗车,已责令当时的驾驶员补充洗车明细记录,附件材料现已完善。2020年以来,完善了财务制度,从严审核管理,杜绝了类似问题发生。

11.违规发放补贴奖金。

(26)关于“2017年借活动名义违规以现金形式发放活动经费11400元给退休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细则》(娄星办〔2017〕15号),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传统节日期间要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慰问经费标准由各单位参照有关规定和过往惯例确定并适时调整,走访慰问所需经费列入各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为落实离退休干部有关待遇,时任主席安排发放老干部慰问金600元/每人(共19人)。现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退休人员经费列支严格按制度规定落实。

(27)关于“2019年度违规以现金形式发放娄底市第五届政协委员会娄星委员组活动经费18000元给个人”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娄发办〔2017〕8号),娄底市政协按照1000元/每人(共18人)的标准将市政协娄星委员组委员活动经费拨付到娄星区政协,区政协再将委员活动经费发放到市政协娄星委员组委员,用于开展委员活动。现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委员活动经费严格按制度规定落实。

(28)关于“2018年6月无支出明细违规列支老干支部经费4960元”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为2018年一季度老干部支部活动经费开支,活动开展情况属实,已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现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老干支部活动经费开支严格按制度规定落实。

(29)关于“2018年度违规多发放区政协机关6人独生子女保健费合计720元”问题。

整改情况:6人多发独生子女费已退交,合计720元。

12.违规报销外出培训考察费用。

(30)关于“2017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一名同志赴长沙培训报销差旅费1045元,未按规定进行外出培训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省政协办公室2017年9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政协系统信息化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培训的通知》,培训时间2天,参训人员交通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省政协承担。由于参训人员临时变动,没有及时进行对接,导致发生未经审批参训的情况。现已将情况进行说明。

13.专委会主动担当作为有欠缺,部分职能履行不到位。

(31)关于“政治协商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三办发文的方式印发年度协商计划,确定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1+1+7+2”的协商内容和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精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做活城市经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创建全省平安县市区”等课题,既瞄准问题,又紧扣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2020年11月6日召开区政协“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常委会专题协商会议,区委主要领导参加并高度肯定协商成果,已向区委区政府提交建议案。对《以点带面全域推进,打造娄星美丽品牌》等6件重点提案实行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督办,开展重点提案办理评议,全年共办理提案93件,全部办复,同时加大了提案办理协商力度,提案办理面商率达到100%,强化了提案办理实效。

(32)关于“民主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2020年度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商务粮食局、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等6家单位的民主监督评议工作,在做实做好走访调研、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到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作风办了解核实情况,同时规定测评过程中全部为优秀的测评表为无效票,以过硬的措施确保评议效果。

(33)关于“参政议政深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主席会议加强对专委会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质效,社情民意信息在全市排名第一,其中《关于加强全装修住宅质量监管的建议》获副省长陈文浩批示,《做好疫情引发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关于建立推广微信等直播互动式报警的建议》获市委书记刘非批示。城南委员工作室被评为全省示范性委员工作室。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区政协机关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抓常抓长、久久为功,推动学习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政协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二)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协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区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持续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确保党员经常性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推进政协党的建设“双覆盖”,着重加强对委员的思想教育,引导政协委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政协履职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政协的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联系广泛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尽心竭力为党政决策谋实招、献良策。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提升专委会履职能力水平,全面加强委员队伍能力素质培养和履职管理,打造“有为”政协。

(四)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成果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认真落实后续各项工作。在已研究建立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管长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8313719;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道区政府大楼3楼区政协办公室;电子邮箱:louxingzx@163.com。

政协娄底市娄星区委员会机关

2021年3月25日

来源:娄星融媒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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