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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开展侨法宣传和侨情调查

编辑:娄星在线 2019-10-30 09: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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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摸清娄星区侨情变化情况,娄星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娄星区侨联决定,在全区开展侨法宣传和侨情调查工作。

  一、调查对象身份的规定

  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为华侨。

  外籍华人: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一)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二)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

  侨资企业:亦称"华侨企业"。指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由海外华侨(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 资本投资兴办的独立经营或者同国内企业合作生产、合作经营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涉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三、调查的时间和登记地点

  调查的时间为2019年10月下旬-12月上旬。调查对象可以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登记,也可以到侨联办公室办理登记。联系人:戴俊,联系电话: 8285252,邮箱:7675522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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