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在线网讯 为打造优质服务型财政所,切实保障居民群众办事“最多找一人,最多跑一次,最多一个月”,长青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按照上级关于窗口单位的总体要求,加强作风建设,采取“完善服务规范、完善纪律要求、完善服务用语”等多项措施规范财政所建设。
完善服务规范。严格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积极创新探索适应社区和居民服务需求的新方法;切实加强行为规范、服务场所规范、工作规范和服务监督规范等方面建设,对群众提出的诉求,严格按职责范围及时交办。
完善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着力破除工作人员在工作环节中的不良作风,杜绝徇私越权、泄露服务对象隐私、擅自脱岗“空窗”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同时对财政所工作人员明确一条铁的纪律,出现违纪行为一律顶格处理。
完善服务用语。坚持“家”的服务理念,结合窗口的服务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文明服务用语和服务禁语,积极营造便捷、透明、贴心的“家”的服务氛围。(肖青、杜群霞)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