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娄星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早抓严, 从2月13日(正月初九)开始,由区委书记彭健初带队,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禹丽君陪同,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委政研室、区委作风办、区机关事务局相关同志参与,分作风、财务、公车、办公用房4个检查组,赴各乡镇街道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

督查反馈
督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督查各单位工作思路和打算,了解乡镇街道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和反“电信诈骗”等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两会”信访维稳工作;同步检查《关于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协调工作名义违规开支和挥霍浪费的通知》文件落实情况和机关干部作风、单位公款开支、公车管理使用和办公用房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财务检查

考勤核查
截至2月14日,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开展工作步入正轨较快,干部职工整体到位到岗情况良好,未发现有单位借节日之机以协调工作名义违规开支和挥霍浪费现象,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在调研督查过程中也发现有6个单位分别存在个别干部职工迟到、缺勤、上班时间吃早餐、玩游戏及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个单位存在办公用房整改反弹问题。检查组对其中作风建设问题较多的3个单位提出了批评意见,并责令立行整改;对存在办公用房整改反弹现象的2个单位现场责令整改。
(娄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供稿)
来源: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