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召开。区委副书记徐长青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主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曾祥文作工作报告,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寄忠宣读《关于表彰2017年度区追逃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副区长、娄星公安分局局长李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理丽、钢城公安分局政委曹季和出席,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追逃追赃会议精神和市委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娄底市娄星区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和互相通报移送案件及案件线索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2017年以来,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指挥中心”和“协调枢纽”的作用,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更加顺畅,工作落实更加主动,反腐合力更加彰显,追逃追赃更加深入,共立案审查314件,目前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8人,处分科级干部51人。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成员单位双向移送问题线索145条,成功完成追逃3人的任务,呈现出各尽其责、各展优势、群策群力、合力反腐的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政治站位要更高,要坚定反腐败决心,高举反腐败利剑,凝聚反腐败力量。工作重点要更明,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以雷霆手段惩治腐败。责任担当要更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协调配合要更紧,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工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自身建设要更严,执纪执法机关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好表率,坚决杜绝办案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办案纪律的,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
会上,区法院、区检察院、娄星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区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娄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来源: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作者:周哲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