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曾祥文出席,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三巡察组、区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曾祥文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区司法局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突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党的建设,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巡察整改。要落实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李星慧表示,一定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全力配合,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区司法局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9月30日—12月31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3873834519,举报邮箱:LXQWXCZ03@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工作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区司法局供稿)
来源:区司法局供稿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