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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娄星区纪委监委 作者:娄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编辑:娄星在线 2018-08-24 17: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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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增强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娄星规划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玉良违规开支问题。李玉良在担任区政府党组成员、娄星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开支相关费用。经区委研究,免去其区政府党组成员、娄星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经娄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玉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相关违纪资金上缴区财政。

  2.娄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贺建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贺建斌在担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当事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经娄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贺建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上缴区财政。

  3.娄星区蛇形山镇梓木村原党支部书记秦存良违规公款消费和违规开支问题。秦存良在担任娄星区蛇形山镇梓木村(双峰县洪山殿镇原梓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进行足浴消费,以虚增工程量的方式违规开支有关费用。结合其他违纪事实,经娄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秦存良开除党籍处分。

  这些问题的查处,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的形势下,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开支、违规公款消费、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禁而不绝,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最终受到纪律处分,教训极为深刻。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区落地生根。

  (娄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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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娄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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