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纪律要求,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确保“两节”风清气正,近日,娄星区下发《关于严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九个严禁,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
《通知》重申纪律红线,明确提出“九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节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严禁收送“红包”礼金;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赌博活动等。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国庆、中秋期间,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现象,用狠劲、出实招,让“四风”问题无藏身之处。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纪律严肃性。
来源:娄星区纪委宣传部
作者:毛海鹏 黄买华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