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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卫复审暗访阶段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7-25 1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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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卫复审暗访阶段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的有关标准要求,为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相关工作,确保国家暗访顺利通过,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的标准和要求为指南,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要求,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专项督导与自查自纠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国家卫生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措施,争取全面达标,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暗访顺利通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暗访阶段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卫复审暗访阶段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领导小组。
牵头领导:曾海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组    长:李世平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 组 长:仇  虹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吴新灿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自力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彭连福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卫生监督股股长
   成  员:市文执支队、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卫计执法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为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由李自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业组工作的具体事务。
三、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娄底中心城区重点场所单位。
(二)责任分工:
1、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娄底中心城区新星路以西、涟水河以南的公共场所国卫复审整治达标工作。
2、市文执支队负责娄底中心城区歌舞厅、网吧的国卫复审整治达标工作。
3、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学校(含托幼机构)国卫复审整治达标工作。
4、区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所有重点场所的卫生检测、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国卫复审整治达标工作。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卫计执法站负责协助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和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国卫复审整治达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国卫复审暗访阶段重点场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辖区内重点场所卫生的国卫复审工作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责任单位要把迎国卫暗访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狠抓落实,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将指标任务责任分解到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营造良好的国卫复审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牌等,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宣传国卫管理及健康知识,确保巩固国卫成果深入人心,确保市民知晓率100%。同时,立即做好国卫管理成果的网上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将2014年至今,管理国家卫生城市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有关工作动态、工作亮点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专业组。
   (三)严把国卫标准、确保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的有关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把握重点难点,攻坚克难,确保暗访顺利通过。区卫计局、区卫计执法局要统一细化暗访标准要求,加强培训和指导。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奖罚分明
区卫计局要成立国卫复审暗访阶段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督导小组,由吴新灿任组长,李自力、彭连福任副组长,市文执支队分管领导、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区疾控中心分管领导、邹明权、曾端云、陈向军、成德霖为成员。根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采取当面交办、书面交办等方式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对国卫复审工作中积极主动、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国卫复审国家暗访通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附件:
娄星区国卫管理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暗访工作责任分工表
 
   
 
 
                            2017年6月17日
 
 
 
 
 
 


附件:
娄星区国卫管理重点场所卫生专业组
暗访工作责任分工表
项 目
   
责任单位
备注
综合管理
制订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指导专业组工作
区卫计局
区卫计执法局
 
 
对专业组工作进行督导、评价,指导全区重点场所专业组暗访工作
区卫计局
区卫计执法局
 
营造良好创卫宣传氛围,有电子显示屏的重点场所单位选四条国卫宣传标语滚动播出
区卫计局
区卫计执法局
市文执支队
重点场所单位
 
指导重点场所健康教育
区疾控中心
区卫计执法局
 
监督、指导旅店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区爱卫办
区卫计执法局
 
对重点场所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区卫计执法局
 
基本信息公示
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
区卫计局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量化分级管理

区卫计执法局
重点场所单位
 
卫生管理制度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群众监督举报电话
区卫计执法局
 
 
设施与管理
内外环境整洁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消毒保洁设施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卫生管理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小型理发店、小旅店、小浴室等
基本设施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内外环境整洁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有禁烟标识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浴池设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理发店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重点场所单位
 
小歌舞厅、网吧
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
市文执支队
区卫计执法局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经营单位
 
基本卫生设施
市文执支队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经营单位
 
内外环境整洁
市文执支队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经营单位
 
有禁烟标识
市文执支队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经营单位
 
醒目位置张贴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
市文执支队
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卫计执法站
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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