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区管农贸市场集中整治30天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30 17:40:55
—分享—

 
 

 
 
 
 
 
娄星商发〔2016〕38号                  
 
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区管农贸市场集中整治30天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股室、娄底中心城区区管各农贸市场:
《娄底中心城区区管农贸市场集中整治30天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娄底市娄星区商务局
                          2016年9月21日
 
  娄底市娄星区商务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印发
娄底中心城区区管农贸市场集中整治30天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变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一个较好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根据《全国文明城市窗口行业和实地考察细则》中有关农贸市场54条标准和娄底市商务粮食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决定开展为期30天的中心城区区管农贸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城区区管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       龚树国
副组长: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唐海松
成  员:市场秩序和体系建设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场管理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体系建设股,市场秩序和体系建设股股长刘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股室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 整治目标
坚持劝导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占道、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丢乱扔等问题,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着力营造交通畅通、经营规范和卫生干净的良好市场环境。
三、 整治范围
区管9个农贸市场:秀石、湘中果蔬、长青、涟钢、黄泥塘、观化、三元、早元、洞新(城西和涟滨农贸市场不纳入)
四、 整治内容
(一)整治占道经营。市场内和市场周边的主要干道、通道、过道上不允许摆摊设点和零担叫卖,进市场的车辆要按规定在停车场或临时泊车区域内停放。
(二)整治出店经营。市场内和市场值班主要干道、通道两边的门店不能出店经营,市场内的门店不能出店经营,市场内的熟食区经营店(点)按规定在里面经营。
(三)整治零担经营。零担必须按规定统一摆进市场规定的零担经营区域,不得在市场内的其他地方随意摆放和叫卖,零担区域经营要规范,摆放整齐。
(四)整治环境卫生。市场保洁人员尽职尽责,垃圾落地即扫,垃圾聚堆即清,及时清扫,及时入桶,及时清运;而所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要到位,无异味;市场内的摊位上或围内不准乱堆各类杂物;禽类宰杀区和宰鱼区地面要保持干净,垃圾要及时清扫和清理;市场内外不准乱涂乱画,及时清除牛皮癣。
(五)整治经营秩序。公平秤配置要到位,按规定做好衡器鉴定;蔬菜农药残留物检测要经常化,每天按规定进行农残抽检测,及时公布检测数据;诚信经营公平交易,不准违规收取有关费用。
五、工作步骤
整治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整改提高、验收规范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5日)。召开动员会议,各职能股室、单位和各区管农贸市场迅速行动,安排好整治力量,明确整治目标,部署好整治任务。要利用广播、印发宣传手册、市场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执法车流动宣传等媒介和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整治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6日-9月18日)。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要求,各区管农贸市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职能股室、单位牵头协调组织好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自负责的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对照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进行,确保整治效果。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9日-9月24日)。各区管农贸市场要巩固整治成效,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严格整治标准,查漏补缺,排查死角盲区,进一步解决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四)验收规范阶段(9月25日-9月30日)。农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9个农贸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区管农贸市场在巩固提高阶段仍加强日常管理,各职能股室、单位加强日常监管,总结好工作经验和做法,通报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常态管理机制。
各区管农贸市场于10月5日前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后将此次整治情况向上汇报。
五、 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职能股室、单位和各区管农贸市场根据《方案》要求,统一工作认识,凝神聚力。每个农贸市场要明确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根据整治任务,安排好兵力,做到任务部署清楚,人员分工明确,并于9月2日前上报各自整治方案至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多方协调,合力推进。要加强参与整治农贸市场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相关部门更要密切配合,理顺关系,依法处理,尤其是农贸市场整治过程中,涉及治安案件的,及时对接公安部门,及时执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侮辱执法人员的事件,使农贸市场管理走上正轨,各方面达到创文要求。
(三)健全机制,强化巡查。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场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做到市场每天都要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考核、有落实(工作人员安排见人员分工表);二是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各股室结合职责,对农贸进行经常性地、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要着力推进农贸贸市场常态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在综合整治行动时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要蹲守各自驻点的农贸市场,并督促市场方按市局要求安排管理人员每天早上6:00开始进场,中午12:00-3:00和下午6:00-8:00进行值守。所有参加整治行动的工作人员,在整治行动后酌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助。
六、 工作要求
(一)强化整治纪律。各单位和股室、各农贸市场要强化对整治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对整治中不服从指挥,不服从管理的,以及脱岗、溜岗,借故不来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强化突发掌控。对主要市场、重点对象、关键部位的整治,可预见的要事先与辖区公安部门衔接好,做到整治行动中的突发情况可预、可控。
(三)强化工作追责。对组织不力、安排不当,工作责任不到位,整治工作拖沓,敷衍了事的单位、股室和个人要实行追责,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和处理。
(四)强化工作奖惩。对在整治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单位、现场指挥员、工作人员,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娄星区管农贸市场30天集中整治
人员分工表

市场名称
商务局
负责人
商务局
派驻人员
区市场办
派驻人员
秀石农贸市场
朱  灿
李  敢
周洪波
湘中果蔬批发市场
刘雄辉
长青农贸市场
刘  珂
涟钢农贸市场
肖  灿
蒋  卫
周玉平
黄泥塘农贸市场
周浩亮
观化农贸市场
朱  慧
三元农贸市场
刘  巍
罗  文
刘海洲
早元农贸市场
戴  斌
洞新农贸市场
彭日娥

注:城西和涟滨市场不属本次整治范围,但区市场管理办派驻人员按原分工不变,派驻人员必须督促其抓好“创文”工作。
 

编辑:娄星在线

阅读下一篇

返回娄星在线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