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星区纪委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娄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钟芝兰作了重要讲话,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好“三员”,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
一是做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宣传员。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意图,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采取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党课、座谈讨论、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学习贯彻氛围。
二是做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监督员。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就是要维护党的纪律,监督纪律的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不能挂在口上、停留在报告里,要以《问责条例》为重要依据,及时完善配套衔接制度,进一步用好问责“杀手锏”,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三是做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执行员。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要求,切实把问责条例贯彻执行好。要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将《问责条例》纳入督查重点,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压力推动落实,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娄星区纪委宣传部 张向红
来源:娄星区纪委
作者:张向红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