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兵 政 策
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时间
全国征兵时间是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一般会将征兵时间提前到6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入伍条件
男青年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女青年身高158CM以上。
标准体重=(身高-110cm)kg
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征集流程
男兵征集流程
1.网上登记。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还应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持表到自己选择参军入伍的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2.初审初检。应征青年根据通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3.体检政考。征兵开始后,预征对象本人根据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参加体检,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4.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青年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将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7.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女兵征集流程
1.网上登记。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女性适龄青年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2.初审初检。女青年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
6.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大学生入伍资助程序
1.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大学生退役复学资助申请流程
1.登陆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申请表送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3.入学时申请表及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流程
1.高校新生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
3.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审核《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至县级征兵办。
4.县级征兵办留存备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
5.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大学生参军入伍发展平台
大学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和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生,以及通过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被上述院校录取的新生。
1.选取士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士官,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专科升本。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5.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大学生入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今年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的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政法干警招录。政法干警招录拿出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6.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同时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8.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9.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11.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义务兵优惠政策
1.娄底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如下:市辖区为每户每年13000元,其余县市统一为每户每年12000元。农村籍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如下:属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市的每户每年4500元,其余县市区统一为每户每年5000元。
2.艰苦地区服役奖励。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经济补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微型企业重点扶持等优惠政策。
4.热血铸军魂,爱尔助从戎活动。在湖南省爱尔眼科医院进行了近视手术且在湖南省应征入伍(包括义务兵、直招士官和定向培养士官)的适龄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和身份证享受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2000元“军旅慰问金”。凡属于湖南省扶贫办系统建档立卡认定的贫困家庭中的适龄青年及各高校按程序认定的贫困生,在湖南省内爱尔眼科医院进行了近视手术,凭《入伍通知书》、身份证和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享受全免近视手术治疗(指定术式、超薄LASLK)。具体事宜咨询当地兵役机关或爱尔眼科医院。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