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2014年在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尽快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更要着眼长远,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按照“管理职能化、队伍市场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加强“物管”和“城管”两支队伍建设。5个街道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实行物业化管理,分别由5家物业公司承担,我区城乡办对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举办学习班2期,并对物业公司的清扫保洁质量实行一月一考评制度。对城管队员实施军事化管理,对执法人员采用分组、分片、分社区、分工协作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网格内各项行政执法及管理职能集中在负责该单元网格的执法人员身上,做到全面管理、全面负责,确保发现问题在现场、处理问题在现场,真正实现精细化、无缝隙管理。共劝退流动摊贩、零担1200余人次,捕杀家禽200余只。
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区、乡(镇)将城乡环境整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镇区中心整治,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加大对乡镇、村(社区)环境整治的经费保障力度,区财政每年142个行政村投入经费各1万元(示范村各2万元)。加强项目整合,将城乡环境整建与建设扶贫、新农村建设、产业培育相结合,加快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并积极探索建立“群众主体、社会帮助、政府补助、项目扶助、信贷支持”的投入机制,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市场运作等措施,多渠道整合资金用于环境整治。
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制定了《娄星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办法》,明确了奖罚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构建了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考评体系。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每半月一考评,一次明查一次暗访,每月结果都在主流媒体、电子屏上进行张榜公布并通报到区乡责任领导,并列入全区每月乡镇工作讲评内容,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在会上做表态发言。奖优罚劣,并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单位的行政主官启动问责追究。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