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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商务局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19 11: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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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推进我区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全面提升我局所属范围环境卫生质量,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龚树国

  副组长:缪晓平、李岳文、梁湖、毛建和、谢艳红、唐海松、张怡永、黄兆龙

  成 员:唐迪如、朱灿、罗文、曾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振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长效机制、抓常态管理、求长期效应”的工作要求,以全局动员、全民参与为重要抓手,扎实整治市场、院落环境卫生,夯实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基础,基本解决机关所属社区、院落、管辖市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有效建立社区、院落、市场环卫管理长效机制。

  三、责任分工

  1、清泉社区:龚树国、毛雄兵

  2、原商业局大院:唐迪如、刘兆辉、刘强

  3、原物资局大院:缪晓平、张怡永、谢艳红

  4、农贸市场:梁湖、曾振、刘艳

  5、市场服务中心:唐海松、禹石初

  6、商贸流通企业:李岳文、罗文、刘巍

  7、幼儿园:罗文、刘巍、曾振、刘兆辉

  8、电器城、办公楼:毛建和、曾穗仁

  9、每周星期五下午搞大扫除。

  四、主要任务

  (一)解决社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

  1、开展社区和农贸市场垃圾大清理。主要是针对机关所属社区小街小巷、管辖市场等区域的积存垃圾,以责任区为单位,坚持“原地消化、就地处置”为主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尽量减少垃圾外运。对具备填埋条件的,采取就地深挖填埋、表层覆盖黄土(厚度不少于0.5米)的方式处理;对已经腐烂发酵的,将无法降解的垃圾清理后,余渣作为绿化肥料就地利用;对无法就地处置的,直接清运至燕子岩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清运车辆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积存垃圾清除后,要及时对原有场地进行平整,用于摆放垃圾箱或作为社区公厕、垃圾站的建设备用地,也可以改造成绿地。积存垃圾清理必要的工作经费通过帮扶单位支持、区里配套安排、市里专项补助等渠道解决。

  2、开展小区院落卫生大整治。主要是针对机关所属大院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清扫单位院落路面垃圾、泥土、沙石等,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及树上的吊挂物,擦拭、清洗公用设施,做到干净整洁;清洁单位公共厕所,维修环卫设施,疏理下水道沟渠,做到无杂物、不堵塞;清理乱搭乱建的棚点、乱堆乱放的杂物,变院内菜地为绿地;清除“牛皮癣”及楼道内杂物垃圾,保持楼房门窗干净完好,规范车辆摆放,禁止畜禽放养,消除乱吊挂、乱拉线现象。

  3、配套环卫基础设施。在清理积存垃圾、整治机关所属社区、院落、管辖市场卫生的同时,将必需的环卫设施同步配套到位。要进一步明确环卫基础设施配套责任;社区小街小巷等公共区域由帮扶单位支持,机关所属社区负责配套落实;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配套;管辖市场和机关所属院落由市场管理机构和机关根据要求和实际需要配置;

  (二)健全社区环卫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一个网络。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完善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网络体系。机关所属社区、院落和管辖市场要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网络的全覆盖。

  2、落实两项制度。一是落实物业管理制度。对集中的居民点、居民小区和机关所属院落,要大力推行物业化管理,实现环卫管理市场化;对机关所属社区小街小巷、院落和管辖市场要牵头组建清扫保洁队伍,落实日常清扫保洁和“门前三包”措施。二是落实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社区、院落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检查、督促、考核、奖惩。

  3、解决三项经费。切实保障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基本经费,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人头经费、工作经费和环卫设施经费等三项投入,由市、区两级政府予以补助,并列入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居民小区、管辖市场和机关所属院落的垃圾清运处理、环卫设施建设维护等经费,通过有偿服务、机关自筹等途径解决。

  五、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从2014年6月开始,到2014年9月结束,为期100天,具体时间安排为:

  1、召开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动员大会(6月4日);

  2、在百日整治活动时间内每周星期五下午搞大扫除;

  3、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不定期进行检查;

  4、在活动结束前进行检查验收(9月10日——9月20日)。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党政一把手是机关所属社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下到管辖机构、所属院落带队整治;要求全力以赴,全体上阵,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

  2、严格督查考核。由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直接考核到社区、二级机构、院落。整治期间,每10天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3、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各项工作。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做到整治不达标,人员不撤退。

  4、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对先进典型及时表扬,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影响整治工作进展的责任区和个人进行公开批评。

  2014年6月1日

编辑:娄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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